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电梯这种特种设备在我国的数量呈迅猛增长之势,由于电梯质量、保养维修不及时规范,一些地方出现电梯非正常停运,从而引发伤人、致人死亡的事故不断发生。

网友咨询:

小区电梯“伤人”该向谁要赔偿?

王翠律师解答:

1、电梯作为特种设备,电梯生产厂家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因此发生电梯事故致人损害,若因电梯自身存在产品质量方面的缺陷或者瑕疵,那么电梯生产厂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对于住宅电梯,全体业主是电梯的产权共有人,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物业公司对自己小区内的电梯负有安全维护义务,对小区业主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假如受害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依据过失相抵规则,可以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王翠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翠律师

执业于贵州威迪(赫章)律师事务所。从业律师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为数万当事人很好的解决了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