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林楚晗

通讯员 黄甜

每年的11月25日被联合国确立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为提升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促进家庭和谐,11月21日,武汉市青山区钢花村街道120社区妇联特别邀请了律师孙小英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举办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讲座,旨在普及家庭暴力的相关知识,提高居民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和应对能力,共筑反家暴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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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觉得家里吵吵闹闹、打打骂骂都是私事、家务事,别人管不着。事实上,家暴绝对不是‘家务事’,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讲座伊始,孙律师纠正了大家对家庭暴力的认知误区,并详细地列举了一些家庭暴力行为。她指出,家庭暴力不仅仅局限于身体伤害,还包括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经济控制等多种形式。例如推、甩、踢、揍等身体暴力,吼叫、威胁、侮辱等言语虐待,以及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等心理虐待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这些行为很容易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

接着,孙律师着重讲解了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怎么办。她强调,受害者应首先离开施暴现场,避免矛盾激化,切记不要以暴制暴。同时,要及时收集并保存人证、物证,如报警记录、医院验伤报告、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录音等。受害者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前往当地家暴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申请临时生活帮助。在面临危险时,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起诉。

孙律师进一步阐述了家庭暴力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她指出,家庭暴力行为将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施暴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施暴者予以行政处罚。若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程度,构成刑事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施暴者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谈到如何预防家庭暴力时,孙律师建议,全民应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女性应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观念,提高自身素质,消除封建残余思想。她建议,婚姻生活中双方应多进行沟通与交流,遇到分歧要共同理性面对,避免事态激化。同时,政府、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构建防控和制裁家庭暴力的体系。

居民们纷纷表示,此次讲座使自己受益匪浅,将发动身边更多的人参与到反家庭暴力活动中来,共同营造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社会氛围,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