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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如果大家还有印象的话,也就是这三个月的时间内,我记得有一个地方明文规定发布了这样一个通告。

要把民营企业家当成自己人,不能够随意的抓捕,要按法律来办事,不能够给钱就放人,不能乱查人,不能乱查封,必须要把民营企业家当成自己人,要鼓励民营企业家去发展。

当时这件事情还引起了很多网友的感慨,虽然没有登上热搜,确实在互联网上引起了不少人的热议。

其实很多网友的观点很简单,民营企业家当成自己人,这句话本身就有一定的逻辑错误。

怎么区分谁是自己人?

那么是不是还有不是自己人的?

有的时候我们看到一些消息确实相当的无奈和震惊,我曾经看到这样的一种观点,如果对于民营企业家不好,那就是很多精英人士准备撤退的一个标准。

其实这件事情说白了,那些企业家也好,明星也好,为什么有些人老是移民,老是出国,把自己的财产也带走,就是因为有些人觉得你们对我们也不好,随便抓人,随便查封,这样一些人觉得心里面害怕。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在我们法治社会当中。有些民营企业家他们会心里面产生一种担忧和害怕,我觉得只有解决了本质的问题,才能够将很多事情梳理清楚,最近这两天有一条消息引起了很多网友的重视。

说句老实话,不少的网友看过之后觉得相当的震撼,媒体发布了这样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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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发布多个典型案例。其中的一则“趋利性执法司法的典型案例”杨某某、占某某滥用职权案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案情显示,外省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私自携带警械在江浙地区“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被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实刑。

2023年5、6月间,涉案警务人员长时间在江浙多地几乎全副武装游走,按照典型案例披露的表述,是“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直到6月11日案发,该外省外县警员在江苏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将企业家沈某带走,在浙江德清境内因被害人逃脱报警而案发。

很多网友看到之后在互联网上议论纷纷,我也看到有不少的知名大V对于这件事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Jim博士的观点挺简单。

按照他的说法,这个案子相当的离奇,更离奇的就是这位企业家真的是艺高人胆大,居然能在中途跳车,跳车之后还选择了报警,但凡被拉到了异地,能不能回得来?

这就是一个疑问,现在的问题在于,类似这样的事件到底有多少?

该大V在互联网上的发言确实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其实很多网友也清楚这是被媒体曝光的,而且媒体用了一个词叫做趋利性执法。

其实媒体用词相当的委婉,相当的给面子。

除此之外,我还看到有主流媒体对这件事情给出了巨大的质疑。

南方都市报对于这件事情发表了文章和观点,按照南方都市报的态度和观点来看,必须要有明确的要求,严格履行异地办案协作的手续必须要落实到位,规则建立起来必须要执行,否则的话等于形同虚设。

并且在文章的最后,南方都市报还强调对于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不公布这些人的单位,为什么不公布这些人的姓名,只有当做一个典型来处理,才能够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这是对社会行为的指引,也是对办案机关规范的一次警告。

说白了,南方都市报希望能将这件事情当成一个典型案情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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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互联网评论区也能看得出来大家的真实想法,互联网舆论场就是这样,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网友们议论了很多,我看到很多网友都是比较善良、中立的来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我们在互联网上经常听到。

有法必依,违法必抓,希望能将法律落实到位,就像南方都市报所谈论的观点一样,只有严格监督,严格执行。

这样才能走出一个更健康的道路来,我相信不少的网友也是保持着相同的心态来观看此类的事件,只有法律落实到位,才能让民营企业家有信心,才能让法律回归到正常的道路来,这也是很多网友基本朴素的愿景。

其实很多网友们大家对于法律的问题处于一个一知半解的状态,可是对于一些法律常识,很多网友还是清楚的,比如按照咱们的法律常识来看,外地警察到异地办案,肯定要和当地报备,在这起事件当中,很明显没有了这样的程序,而是直接越过了当地,在程序上就已经违规。

确实这件事情让很多网友感到匪夷所思,当然了,既然这件事情被曝光了,就希望能从这件事情当中总结经验教训。

很多网友也迫切的希望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件了,大家对于法律还是有着崇高的愿景,希望法律能够落实到位,这才符合很多网友简单朴素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