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翰府

1

宝玉看到宝钗雪白丰腴的膀子就想摸一摸,并幻想如果长在黛玉身上该多好。然而终究只是想想而已。这是发乎欲而止于礼。

宝黛共读“西厢”,内心缠绵悱恻、遐思迩想,然终觉羞愧。这叫发乎情而止于礼。

特定人设情境下,“礼”,绝非“礼教”那么简单。在以精神和灵魂相谐相悦的情感里,并非全无肉欲的渴求,但终归即便是一时忘神——在没有“名正言顺”基础下的肉体遐思是对对方的狎亵和对自我的放纵。

在追求精神与灵魂琴瑟相和、并以此为情爱无上境界者看来,爱她,却首先和肉体欲望联系起来是不“道德”不“纯粹”和不可饶恕的——即便是当时情境下的情难自已。

宝钗和宝玉的精神世界,在大的价值观前提和礼教体系下是相通的。二人对“礼法”都有着高度自觉的遵循。从这个意义来讲,无所谓谁是礼教的忠实信徒,谁是离经叛道者。更无所谓“卫道士”与“抗争者”。

只是在世界观所投射的情爱世界里,他俩并行而不相交。他们有分歧、有争论——也曾试图说服对方,终归在礼法面前保持了对彼此的尊重。

雪白丰腴的膀子长在宝钗身上,宝玉就想摸一摸,并不惮于直白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因而成为一只“呆雁”。

但倘若这膀子真的长在黛玉身上,他便会堂而皇之去摸一摸吗?

未见得。

倘若真的遂愿,宝玉会因为肉体的欲望而心生愧疚——这是由精神而肉体的、愉悦与羞耻交织下的看似矛盾。实则统一。

宝玉对宝钗就没有这样的心理负担,若不是谦谦君子,而是一个纨绔浪荡子弟,也许真就摸了。

但对黛玉,“摸一摸”的想法或许强烈,却随即生出自责。

礼法约束是一方面,更在于他对自身的要求以及对彼此纯洁无妄的情感的期许,也在于他深知黛玉一如他想的相知相惜。

就是说,肉体欲望是一种生命之痒,谁也无法克服。无论是因情生爱还是因性生恋。

区别是,因情而爱,会把肉体里的欲望暂时关在笼子里,即便欲望的子弹已然喷薄,也不过会任由遐思在脑子里飞。

而因欲生恋,是以付诸行动为诉求的。只是囿于礼法约束。

宝玉面对黛玉时,即便任欲望在脑子里飞一会儿也是不可想像的。这是超脱礼法之上的更高层面的自我约束。

2

现实里,一个真爱着的男孩子,会对心仪的女孩儿,在心里梦里有无数遐思绮梦,却不以上床为根本目的。而一个企图占有对方身体的男子,甜言蜜语和温柔无限,只是为了诱使对方上床的一个前奏。

虽然,有人认为最终的结果都是上了床,根本上都是“耍流氓”。但其实质却因为过程的不同、以及达到同样结果而初心迥异,呈现出截然相反的面目。

如有人调侃——

一起起床,是徐志摩。

一起睡觉,就是流氓。

推导出的结论就是,徐志摩跟流氓本无二致。

实际上完全不同。

同样是上床,因情而爱而相契,最终灵肉交融的欢悦,和以耍流氓为目的的上床,无论从过程到结果,都有本质不同。

之所以在有人看来本无二致,因为他们眼里只看到上床。他们的出发点和归结点都是为了上床。

前者,结果只是过程发展的自然而然。通俗来讲,上床只是情浓时的副产品。

这是宝玉和皮肤滥淫者的本质不同。也是凡夫俗子和徐志摩的根本区别。

因此,不是所有多情都叫风流,不是所有诗人都可以成为徐志摩。

也因此,有人叫作杜牧,有人叫作西门庆。有人成了柳如是,有人成了潘金莲。宝玉黛玉之情,有柏拉图式的精神爱恋在里头。

当然,并不代表他们排斥或者不渴望现实里的婚姻。这一点,他们二人的心迹皆有表露。只是发乎情而止于礼。他们也并非不渴望身体发肤相与的结果,只是还未到瓜熟蒂落时便遭遇了夭折。

而宝玉对宝钗,是意淫,是歆羡其品貌而生出的淡淡情愫。

这是宝玉和黛玉、宝钗三人情感世界的微妙不同。

宝玉与袭人初试云雨,说明宝玉有肉欲,也可以满足自己的肉欲,但宝玉爱袭人吗?

未见得。

说明爱情不是肉欲。

3

作者还写了现世理想中的女性,兼有钗黛之美的秦可卿。

宝玉爱“兼美”吗?

不爱。

否则关键时刻怎么还会对着自己梦中的新婚妻子喊——
“可卿救我”!

看来还是把人家当神仙。

说明什么呢?

青少年对身边或者意象里某个美丽女子的歆羡和爱慕,看起来像爱情,其实未必。

通俗一点。

在青春期的男孩儿看来,只要能消得那说不出道不明的一腔焦虑、只要能“替指头儿消乏”,是谁并不重要。前提倒容易满足,别太难看以至于连想象力都越不过去就行。

再直白一点,青春期的男孩儿,谁没幻想过身边的某个异性亲属?以此能说明他有罔顾伦理的倾向?以此能说明某些暧昧?

其实,这就像有的病症。不用打针吃药,假以时日,它自然就过了。

接着,林黛玉和贾宝玉因薛宝钗闹别扭,贾宝玉说了一番话,意思是他和林黛玉有共同成长的基础。

即“青梅竹马”。

这就使宝黛钗之间的关系,天然的疏密有别,即所谓疏不间亲。

但“青梅竹马”就定然是爱情的基础了?

确实,“青梅竹马”使人容易产生某些情愫而误认为是爱情。毕竟,共同的成长经历容易形成“知己”关系,相对更有默契。

然而,史湘云和贾宝玉才是真正的“青梅竹马”。

可宝玉爱湘云吗?

不爱。

面对同样一段臂膀,宝玉的态度是,若长在黛玉身上,或可一摸,如果是史湘云的,就给她塞回被子里。

这是亲情。

宝玉对黛玉和宝钗是有肉欲的,可对湘云,完全没有。

实际上,贾琏和王熙凤、薛蟠和夏金桂,都算程度不一的“青梅竹马”,显见,他们之间并没有多少爱情。

如果爱就是深深的理解与接受,那么,宝钗和湘云也许是理解宝玉的,却未必从内心里接受,因此才苦口婆心地劝宝玉。

而黛玉对宝玉,除了深深的理解,还有全盘的接受。

袭人也是爱宝玉的,但是,她的爱,是习惯成自然,不是电光火石间碰撞出来的。是一种情感惯性。

看来青梅竹马并未见得一定是爱情的基础。爱情同样不是知己的陪伴与理解。

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是集“缘分”“肉欲”“知己”等因素于一体的感情。而其他女性只占其一或其二。

然而,彼此间有了“缘分”和“肉欲”乃至“知己”之情,也未见得就一定能发展为真正的爱情。

真正的爱情,有时无须肉欲,无须知己,只要缘分。

如张爱玲所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吗?”

这种遇见,就是缘分。

所谓缘分,便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遇到了,便觉得:“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遇到了,便觉得:“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

4

而现实里,一般的遇见和一般的缘分,其实大多成了单相思。

因为刹那心动,对方爱什么,就投其所好,慢慢变成人家的“知己”,慢慢让对方因为对你的习惯而形成某种依赖,于是,便以为有了爱情。或者,纯粹因为相处久了、习惯了而离不开。

而真正的电光火石间的、彼此都以为的“遇见”,绝大多数普通人终生难得经见。

真正的爱情,未见得有爱屋及乌的迁就,也不一定非要同步而蹈。真正的爱情,产生于瞬间的心有灵犀,却成长于各自保持独立的姿态。

真正的爱情,不必追求一定是真正的知己,也不见得要日日夜夜的长情陪伴。爱情的枝枝蔓蔓在各自的空间里尽情伸展,却不必有相同或相似的爱好,但,一定是彼此自由生长、相扶相携,互相影响又不彼此干涉(林黛玉从不像薛宝钗和史湘云一样地劝贾宝玉)。

于是,爱情便在缘分、知己、情欲、懂得、理解之上,又多了尊重与接纳、悲悯与体谅。

真正的爱情,来临时,来不及准备也来不及躲避,一瞬间仿佛时间停顿而万籁俱寂。大脑来不及思考,一切只是本能反应。

至于下一步是去上床还是喝咖啡,自有不必约定却不约而同的默契。这默契,在刚刚好的一个时间,出现在刚刚好的一个节点。

真正的爱情,也不见得就是彼此拥有。

有时,永久的分离,恰是为了得到永恒的爱情。

爱情也总有成长的力量,成熟的爱情,到了最后,可以是一份不打扰。

可以是与对方无关,而只与自己的心有关。

我爱着你,因爱你而爱着我的爱,也因此而爱着我自己。

我便是幸福的。

爱情,也不会随着彼此的离去而离去,最终,随两个人的升华而升华,成为永恒。

这是天真而纯粹的爱情。

一般以为真爱就是两情相悦的亦步亦趋。

可实际上,宝玉和黛玉,是如此不同。

一个喜聚不喜散,一个喜散不喜聚 ;一个泛爱多情,一个专一还泪;一个温柔体贴,一个多心小性儿。

正因为爱情,他们可以去体谅、去宽容、去接纳。去调和消解那些误解猜疑与不虞之隙。

也正因不同而彼此吸引、互相磨合,让不同成为彼此难以割舍的默契,让两颗心对对方透明而彼此相融,情深而不自知,深陷而无法自拔。

这便是宝黛之间的爱情。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然而,真爱因为太过珍贵而难以久持,因为汹涌澎湃而转瞬即逝。

过于美好的人事,唯一的永恒,便是死亡。

所以,黛玉唯有一死。

即便黛玉不死,她和宝玉的爱情也会死于时间的流逝,死于生活的消磨,死于生命中不断重复又不得不承受的琐碎。

这无关贫穷抑或富有,顺境抑或逆境。

若死亡才是唯一的永恒,那爱情自然也会死。

只是大多数人把死亡的爱情用婚姻埋起来。

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它是代爱情受过的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