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为稳定住房价格、抑制炒房行为、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通知及意见,各地政府也针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制定了各项措施。在限购限贷政策的影响下,受限的实际购房人为规避相关限制,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的现象越来越多。

网友咨询:

借名买房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陈焕君律师解答:

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借名买房协议是合法的,并且该协议可以作为司法证据。

因普通商品房签订的借名购房合同应综合出资情况、房屋占用使用情况及购房票据、合同等综合信息确认借名购房关系,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一般认定为有效。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了解决特定群体住房问题的政策性住房,牵涉的是社会的公共利益,利用借名合同使不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占据了有限的保障性住房无疑会使社会资源造成不合理的分配,是不道德也是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因此此种情形下借名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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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焕君律师补充:

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我国采登记生效主义的立法体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借名买房关系中,房屋所有权名义上为出名人所有,实际上,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均由借名人自行为之。

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陈焕君律师

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常驻广州、韶关,擅长于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擅长刑事辩护、建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近年主办刑事案件大都能取得不起诉、轻罪、缓刑等有效辩护效果。多宗建工合同纠纷也能在证据存在瑕疵的情况下通过有效代理获得胜诉判决,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