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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蓝盾股份(300297)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成渝金融法院再提交一次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

2024年9月,许峰律师代理的蓝盾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出现进展,法院对部分投资者的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

判决显示,成渝金融法院判决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投资者赔偿经过核算的投资损失,判决被告柯宗庆、柯宗贵、柯宗耀分别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被告郑燕对上述债务在6%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被告赵庆伦对上述债务在3%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被告景丽对上述 (部分区间损失)债务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被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 (部分区间损失)债务在2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许峰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接受后续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还在继续推进立案工作。

2022年8月18日,蓝盾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蓝盾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蓝盾股份子公司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伪造大量客户和商户的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询证函 回函等,在自主开发的汇生活系统、EPAY系统上虚构发码数据和消费数据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判决,在2018年4月26日到2021年12月30日之间买入蓝盾股份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诉讼时效已经进入最后倒计时。

除了蓝盾股份投资者索赔案提交立案,百利科技(603959)近期再发投资者索赔诉讼公告

2024年11月21日,百利科技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自然人投资者刘某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等相关主体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752,124.69元。

此前10月12日,百利科技公告于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自然人投资者闫二明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6,978.73元。

2024年10月10日,百利科技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立案。

百利科技亦公告于2024年10月9日收到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海荣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内容,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2年9月8日到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百利科技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