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入终本程序,并不意味着执行终结,执行一直在路上。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和积极配合下,顺利为已“终本”案件的申请人追回全部欠款,案件圆满执结。

案情回顾:

2020年4月,钱某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张某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钱某均推脱未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将其诉至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钱某还款7万元后便以“无力偿还”为由不履行剩余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经过线上、线下查控,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钱某外出打工,行踪飘忽不定,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虽然“终本”了,但明确告知申请人,一旦发现财产线索可以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申请恢复执行。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联系到执行法官,表示发现了被执行人钱某从外地回家,内乡法院执行局火速集结干警出动,将被执行人钱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以案释法、耐心劝解后,被执行人钱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鉴于此,执行法官决定对其进行十五日司法拘留。按相关程序,执行干警带被执行人钱某去医院做拘留前的体检准备,体检后钱某立即转变了态度,主动表示愿意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借款,当场联系家人转账。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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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案件“终本”不代表“终止”。在此,严厉告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接受、配合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拒不履行或消极逃避执行的,法院会依法对其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直至追究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刘振伟 郭贝 聂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