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顺手拿起了鲁迅的《狂人日记》,以前我之前觉它很难懂生涩,现在觉得他就是现实,反映的当时社会问题,也是时代的缩影。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从来如此,便对么?
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
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设有人动了他们一根毫毛,他们就要反噬,进行迫害了。
我看出他话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们的牙齿,全是白厉厉的排着,这就是吃人的家伙。
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最可怜的是我的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伙吃我呢?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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