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

“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也被称作“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

每个人的共同责任

家暴不是“家务事”

全社会对家暴零容忍

是共识

更见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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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权益部发布的

《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

其中包含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

中的有关重点提要

一、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

8.受害人的陈述

二、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转发

如遇家暴

请拒绝沉默、保留证据

勇敢地用法律保护自己

向一切家庭暴力说

“不”!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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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成立于1981年,是由浙江省妇联主管,在浙江省民政厅注册的具有公募资质的“5A级”社会组织。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妇女儿童疾苦,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自2014年专职化运作以来,以专业化为要求,目前拥有一支30人左右青春、热情、友爱、向上的专职队伍,近三年筹集爱心款物约3.7亿元,帮扶妇女儿童60余万人次。

基金会先后被全国妇联、浙江省人民政府等单位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中国妇女慈善奖之贡献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第四届浙江慈善奖项目奖”“第五届浙江慈善奖工作奖”“第五届浙江慈善奖项目奖”“第六届浙江慈善奖楷模奖”“第六届浙江慈善奖项目奖”“第七届浙江慈善奖项目奖”“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项目金奖”“中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等荣誉,FTI中基透明指数8年满分。

用真情扶老携幼,用慈善帮弱济困,用坚守立言践行,用感恩聚力凝心。在爱与被爱的公益路上,我们需要您的支持、更需要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