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新疆药监局11月22日晚间公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新疆聚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聚达药业)被处以警告和罚款,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多人被没收今年3月至6月所获收入。

行政处罚书显示,新疆聚达药业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处以警告、罚款,没收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自公司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没收质量负责人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自公司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没收总经理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自公司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

天眼查显示,新疆聚达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经营范围包括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等。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