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全媒体 见习记者 何佳曼
人行道作为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市民的出行安全,更是城市形象的重要展示窗口,然而,沿街商铺装修过程中非法占用人行道、未经审批擅自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成为市民路上的“拦路虎”。
近日,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大北街时,发现商铺蘸水肥肠装修时,将建筑材料随意堆放在人行道上,违规占道搭建手脚架,该行为不仅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而且给过往行人出行造成一定影响。经调查得知,该店铺负责人当时正在修复招牌,为贪图方便,便直接在人行道上搭建脚手架进行作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并开具谈话通知书,要求其按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并做好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
当天,执法人员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对该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将装修材料搬离,确保周边群众通行安全。在接受执法人员的教育批评后,店主陈某认错态度诚恳,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恢复了道路的干净和畅通。
“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占用。商户在进行装修时,应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避免影响公共秩序和安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巡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城区沿街店铺装修擅自占道施工、随意堆放建筑垃圾、未设置安全防围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整洁,营造整洁美丽的人居环境。
来源 今日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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