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记者日前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我省持续推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以市场化机制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现已完成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合同11个,金额为3.08亿元;挂网招标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63个,金额为8.6亿元。
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大,是节能降碳的重要领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被视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一环。而能源费用托管,是公共机构实现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也是节能服务市场发展的重要方向。
今年以来,我省建立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制,推进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增强节能降碳的自觉性。对部分省级重点用能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专题调研和信息摸底,分类筛选出111个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库,并组织其中的部分单位赴先进省份学习调研。同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印发了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的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编制技术方案。
全省各地坚持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试点先行、有序推进。九江市通过“先试点、再铺开”的方式,在10个县(市、区)打造了能源费用托管示范点;宜春市边试边改,打造了一批设备更新升级、管控智慧高效的能源费用托管精品项目;赣州市探索出“以国资平台为托管服务提供方”的整体打包新模式,有效兼顾了节能技术的先进性和后续运营的稳定性。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还积极与大型节能服务企业对接,今年已联合中国节能协会在景德镇召开能源费用托管现场推进会,邀请了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等企业与部分省市重点用能单位沟通交流。10月15日,我省在丰城市召开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工作推进座谈会,邀请了部分企业,针对当前项目推进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困难进行了交流分析。
为解决公共机构推广能源费用托管的难点、堵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电话问询、工作提示、上门帮扶、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调度,并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出台相关意见,对在托管项目的合同期限和采购程序等问题进行明确和规范,确保托管项目实施依法依规。 (全媒体记者杨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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