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省密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词条冲上多平台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一个重要文件—《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
其中一个重要信号意味深长,那就是“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这是关系老百姓“钱袋子”的大事,工资涨了,日子才能越过越红火!
文件一出,好多省市就开始行动起来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看来也是动真格的了!
政策实施后,“工资涨了没有”,成了劳动者最为关心的话题。
“最低工资标准”,从字面意思上理解,主要分为两点:
一是强调了“最低”。
大家都知道,市场经济环境下,国家对于企业的工资发放标准,是不能够直接进行干预的。
那么,对企业劳动者的权益如何进行保护,就成了政府需要解决好的命题。
这时候,“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国家划给企业的一道红线。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工资,不能比这条线更低,否则就是违背了法律的规定。
二是有强制性的“标准”要求。
标准不同于建议、意见、协商等词汇,它具有行为人必须遵守的强制性。
在这一点上,没有丝毫可以商量的余地。
即便劳动者不“反对”,企业只要发的工资比标准低,那就不合法。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代表的是政府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一道保护线,事关劳动者的根本权益,重要性毋庸置疑。
最低工资涨了,都是哪些省份最先出手,又涨了多少呢?
据统计,截至目前,今年已有江苏、浙江、河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等十余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多数省份月最低工资涨幅为200元左右,最高涨了290元;
从调整后的水平看,全国已有二十余个省份第一档最低工资超过2000元。
比如,1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通知提到,自12月1日起,将全区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分别由1980元、1910元、1850元提高到2270元、2200元、2140元。
调整后的工资,较调整前各增长29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较调整前各增长1.6元。
相对内蒙古的大方,云南省就显的“抠门”了一些。
其一、二、三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从1990元、1840元、1690元提高到2070元、1920元、1770元。
涨幅仅仅只有80元,连一张百元大钞都没有凑齐。
各省份之间有差异也很正常,这也与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和收入水平密切相关。
就像我们看到的,同一省份内,一样也会有一二三档的区分。
必须要明确的一点是,最低工资不包含加班工资、夜班及高温等特殊工作津贴在内。
而且,最受打工人关注的“五险一金”是否包含在内,国家也没有做出统一规定。
据了解,除北京、上海明确最低工资标准都是剔除了“三险一金”后的净收入,其他省份均将三险一金包含在最低工资内。
通俗的说,劳动者到手工资哪怕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加上三险一金能达标,那企业就不违法。
这一点,其实还是存在一些争议的。
有网友认为,最低工资标准,就应该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为准。
毕竟社保这一块,绝大多数进了统筹的账户,“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人们的感知并不明显。
但从国家角度讲,社保本就是职工拿小头,企业拿大头。
如果盲目把标准定的“太高”,势必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从而导致用人数量上的缩减,对劳动者的长远保护是不利的。
那么,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哪些人最有利?
专家表示,尽管它主要起到托底作用,但受益群体远不止低收入劳动者,对其他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也会带来积极影响。
比如,纺织厂、服装厂一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这些企业的员工往往从事重复性或体力劳动,工资水平相对较低。
另外,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期发布的2023年度企业薪酬调查信息显示:
道路客运服务员、环卫人员、安保人员以及公共游览场所服务员中薪酬最低的10%,平均月工资接近最低工资水平。
以往媒体曾披露过多起环卫工遭欠薪事件,焦作某镇被拖欠8个多月工资的环卫工人,工资仅有650元。
适度调整最低工资,对于这部分人来说,是兜住民生底线的重要举措。
有人或许会觉得,有标准在,不是照样被拖欠吗,那这个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啥用。
其实,这种理解有些片面了。
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律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去遵守的制度,也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依据。
有它在,劳动者仲裁、诉讼,就有了底气。
从实践来看,每一次最低工资标准的涨幅,都会有部分企业跟进调整。
比如一些销售类岗位,采用了低底薪、高提成模式,如果遇到销售淡季,收入就会很不稳定。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这部分人来说,无疑是有利的。
此外,最低工资也是失业保险金、病假工资等其他一系列待遇的基准线、参照线。
大部分地市都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比如深圳就规定:失业保险金每月领取标准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0%。
受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影响,苏州市也将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2280元/月提高到2490元/月;
可见,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对于失业人员来说,也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工伤保险条例》里也规定:
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另外,按照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也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这些都说明,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像大家想象中那么“没用”,而是实实在在发挥着兜底民生的功能。
不过,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这两年企业的日子并不好过。
以房地产行业为例,2024年1-10月份,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额76855亿元,下降20.9%,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2.0%。
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24年1-6月,超100万家餐饮相关企业倒闭,远超去年同期。
在企业生存不易的情况下,今年全面涨工资恐怕比较困难。
对于打工人来说,只能把眼光放得更长远,期待国家能有更好的政策,惠及到更多普通的劳动者。
对此,大家怎么看,你的工资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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