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蓝听杂货店

因你单位未在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活动,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罗甸县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罗市监列异〔2024〕1218号)。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波、杨丽蓉;电话:15969688162。

联系地址: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大圆盘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罗甸县市场监管局异列字〔2024〕1218号).pdf

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罗甸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