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生”与“社会能人”
身份切换自如
面不改色大胆行骗
2024年8月16日,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件回顾
2023年6月,做工程的家辉(化名)在某交友平台认识了一个高中女生“徐曼”并开始聊天。家辉感觉虽然对方年纪小,两人还是聊得比较投机。
“家里管得严,零花钱不够……”
“明天要和同学聚餐,能转点钱给我吗?”
“最近身体不舒服,想去医院看看,又要花钱了,唉……”
因对方是学生没有收入,且金额不大,家辉每次都满足其要求,先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徐曼转账近4万元。
2023年10月,徐曼称自己姐夫有能力帮助他人承包工程,家辉见状便问能否也通过其姐夫的关系帮自己承包一些工程,徐曼把姐夫的微信推给家辉。
姐夫以承包工程需要打点关系为由,先后从家辉那获取12.15万元现金、10条黄金叶香烟、4瓶飞天茅台酒,但家辉迟迟没有等来好消息。
见工程一直没有进展,家辉多次要求见面详谈,但对方始终拒绝,也从未带他和公司相关人员对接,家辉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急忙报警。
经查,所谓的“高三女生”根本不存在,与家辉相谈甚欢的“徐曼”,竟是一名中年男子王某某在交友平台虚构的身份。所谓“姐夫”也是由王某某假扮。“一人分饰两角”,王某某前后骗取家辉现金、黄金叶香烟、茅台酒等共计人民币近18万元。得手后,王某某将烟酒倒卖转为现金,与家辉给的现金一并用于偿还自己所欠贷款。最终,法院作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网络具有虚拟性,通过非传统方式的交往,彼此投入感情、涉及金钱交易时,务必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要盲目听信对方突如其来的求助信息,要擦亮双眼,加强辨识,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来源:滨检在线
【第23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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