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CT和磁共振影像检查价格立项指南公布后,国家医保局再对超声检查进行价格立项,价格政策定位也有新变化。
11月26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发布《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超声检查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13项。
国家医保局称,一些地方在实践中往往将财务分类为检查的项目直接与设备物耗为主的项目划上等号。事实上,超声、病理等检查项目高度依赖医师操作技术,此次立项指南突出体现超声检查的技术劳务付出,并将以此为契机指导各地调整相关项目的价格政策定位,促进“质价相符”。
从价格立项分类来看,最新的试行方案更科学,并体现以服务产出为导向。在现行价格项目中,超声检查类项目往往按检查部位拆分立项,例如,部分地区将B超检查拆分设立了胸部、腹部、胃肠道、泌尿系统等不同项目,项目间价格参差不齐,收费和监管中容易引起是否存在重复收费的争议。新的立项指南在现行不同部位超声检查价格水平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设立“B型超声检查”,以“部位”计价,并同时规定了部位的具体内涵,让收费标准更清晰。
最新立项指南还体现了“支持超声检查更好发挥诊断功能,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导向。例如,在心脏彩超检查时,有经验的医师能够通过运动或药物试验增加患者心肌耗氧量,诱发心肌缺血,捕捉心肌异常,更准确评估心血管系统的功能状态,因此立项指南在心脏彩超下设立“心脏负荷超声”加收项,为特殊部位超声的诊断价值留出价格空间。
特殊诊断的价值也体现在胎儿的检查中。越来越多的孕产妇在产前会通过超声检查,排查胎儿是否存在严重的出生缺陷。相较于普通超声,胎儿超声检查难度大、时间长,且需要具备产前诊断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立项指南将“胎儿系统性筛查”单独立项,涵盖通过彩色多普勒超声对胎儿神经、呼吸、 消化、心血管、脐带胎盘等结构性畸形的筛查及对胎儿器官发育情况的检查,也让超声检查医师的临床劳务付出得到进一步体现。
国家医保局称,长期以来,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强调技术劳务价值,明确了降低大型设备为主的检查类价格、提高诊查、护理、手术、康复等诊疗类项目价格的总体思路。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此前因收费价格不明确,在一些医院超声检查还容易出现漏收费的现象,医务人员的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此外,在13项超声检查中,有多达8项设立了床旁检查的加收项。这将有利于床旁检查设备在基层医院的进一步普及。
有三甲医院影像科医生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超声检查明确价格立项是业内共同的呼声。他分析称:“超声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临床治疗时使用的工具,被临床医生而非超声科医生使用,例如在超声引导下的介入手术等,收费也存在模糊地带。另外,此次为超声检查加收床旁检查费用,也有利于临床医生更方便地使用超声工具,惠及更多患者。”
与前几日公布的CT、磁共振影像检查类似,超声价格立项指南中也在大部分的项目中设立了“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的扩展项。不过立项指南明确,扩展项仅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
一位心血管临床医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人工智能目前还远未达到能临床实用的地步,现有文献的结果大部分是优化后再优化的简单且典型病例,实际场景上还远远达不到所谓的‘自动驾驶’的应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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