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调解双方当事人来到西市街道调解委员会,希望调委会能帮忙解决他们之间的工伤死亡赔偿纠纷问题,工作人员当场受理此纠纷,对此事进行了解。
事情经过:赵某中环洁(六安)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文盛街班组道路清扫保洁员,2024年11月18日14时左右赵某在路段上突发身体不适,被120送往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时员工已参保工伤保险,且赵某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符合工亡认定条件,公司已为其家属申报工亡待遇。19日下午赵某近亲属等人至公司,要求公司先行支付所有工亡待遇,并垫付20万丧葬费用,后协商无果,现要求协调处理。
西市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先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待其稳定后,通过询问了解事情经过,并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展开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整理案件以法理、情理方面为切入点,平心静气地解决问题,最终达成一致。
经过调解,当事人双方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最终双方达成协议:1、张某(赵某儿子)向陈某银借款拾万元用于处理赵某死亡丧葬相关事宜,该款陈某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张某账户。2、张某承诺上述拾万元所借款项在赵某的工伤理赔款到账时立即归还陈某银(无需支付任何利息)。若张某承违背承诺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前归还的,则自愿以全部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10%自收款之日起计算利息至归还之日止。
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纠纷多元化解,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和满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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