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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放下心中芥蒂,握手言和,重拾了昔日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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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与被告孙某系多年好友,孙某因故向李某借款7万元,约定借期6个月,到期后孙某仅偿还了1.3万元。之后,经李某催要还款未果,双方形成纠纷,李某遂诉至华龙区法院。

收案后,承办法官分析案情,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且双方为多年好友,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迅速展开调解工作。调解中,承办法官分别倾听了李某和孙某的诉求和想法,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细致梳理案件事实,准确抓住矛盾症结点,并结合情理与法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逐步消除矛盾,寻找共识。

相视一笑泯恩仇。最终,在承办法官三个小时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并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孙某为表诚意,现场交付李某5000元。至此,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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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只是一个小小的缩影,华龙区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探索和创新矛盾化解纠纷新途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期数丨2418

供稿丨中原法庭 刘晓玲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