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击现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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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城区法院速执团队再次对位于浐灞的某房屋进行清腾。该案系陕西某银行申请执行刘某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委托他人在房屋已强制开锁准备拍卖的过程中擅自撬开门锁将房屋又租赁给了不知情的租户乙。

第一次强制执行进展非常顺利,速执团队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房屋一套,并张贴了拍卖裁定书、腾房公告,租户甲看到后联系法院,称其从刘某某委托的他人手中租赁了该房屋,并提供了租赁合同,但无法联系到房东刘某某。后经劝导,租户甲在租赁期满前主动搬离了该房屋,并提供了门锁密码。

执行干警对屋内所有物品进行登记造册,更换房屋门锁,并张贴封条。并告知物业该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为了将房屋物品交付给一直未露面的被执行人刘某某,执行干警一直未放弃查找,通过当事人信息失联修复等途径均未联系到本人。该房屋随后依法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

就在竞买人看房时,突然发现打不开门锁,且房屋有人居住的痕迹。经向物业核实,有新的租户在物业办理了小区门禁手续。执行干警通过物业处获得了租户乙的联系方式后,并与其取得了联系,告知其整个查封拍卖过程,其租赁行为不能对抗查封拍卖,同时告知了其解决办法。租户乙表示自己是从刘某某委托的他人手中租赁了该房屋,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搬离房屋。承诺时间期满后,租户乙突然反悔,一直拖延时间,拒不腾房。为了维护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再次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第二次强制执行工作开展前,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和微信对租户乙多次释法说理。在耐心劝导下,租户乙同意搬离并清理自己的物品。由于租户乙提到刘某某委托的他人,一直联系不上,暂时无法对其抗拒执行的行为进行惩戒,告知租户乙对其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刘某某进行追回。本次强制执行工作持续到下午两点,屋内相关物品依法清理,房屋腾空后顺利交付给了房屋买受人。

“执”击现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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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休息,速执团队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下一套房屋,准备评估工作。该案系某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执行白某、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为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执行干警已提前数月前往房屋张贴了拍卖裁定书、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腾房,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房屋进行强制开锁评估拍卖。

经执行法官充分释法说理,被执行人父亲愿意为子女提供担保,希望暂缓拍卖房屋。经被执行人父亲与某银行西安分行及代理律师协商达成初步和解,不停止对房屋的评估,并由被执行人父亲提供担保,给予被执行人一定期限筹措资金,期限满后如未偿还,被执行人及其家人主动搬离,再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执行局 王威 孙道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