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浙江20多年来的乡村治理现代化求索之路,上升至法律层面,率先以立法为“千万工程”赋能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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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随着表决结束,《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正式通过。《条例》共8章58条,内容包括人居环境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优享、文化保护传承、村庄治理优化等民心所向的问题。

此刻会场外,杭州余杭区永安村,一批来自海南的考察团正学习“职业经理人”运营经验。作为全国率先实施这项改革的余杭,永安村四年前广发“英雄帖”,曾任上市企业高管的刘松竞聘成为乡村CEO。刘松说:“这几年,我们就围绕水稻全产业链在运营,村集体经营收入从2019年的73万提升到去年的557万,几乎是每年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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苕溪边的永安村,稻浪起伏,芦花摇曳。“乡村要振兴,还是要靠这批年轻人,扎根广袤农村。”得知鼓励“职业经理人共同参与乡村经营”被写入《条例》,永安村党总支书记张水宝十分欣喜。他说:“希望能把我们的这些模式复制出去,让更多地方实现共同富裕。”

《条例》将浙江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牵引乡村全面振兴的宝贵经验固化,正是这次立法的初衷,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项永丹介绍,《条例》起草过程中,省人大曾赴嘉兴、安吉、天台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各地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农户等各方意见,同时还组织部分担任村干部的省人大代表进行专题座谈,对《条例》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项永丹说:“《条例》聚焦千万工程蕴含的理念、方法和机制,聚焦共同富裕系统性目标,聚焦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造就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万千农民群众。”

2003年,“千万工程”在浙江拉开序幕。20多年来,全省乡村华丽蜕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431元提升到去年的40311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43缩小到去年的1.86。2018年,“千万工程”更是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浙江乡村的巨变,产业发展功不可没,共富工坊等创新经验层出不穷。

浙江南部山区丽水溪头村,最近获评“世界最佳旅游乡村”。刚领回奖杯的村党总支书记曾志华介绍,他们正是通过“不灭窑火”共富工坊,以龙泉青瓷产业带动高山蔬菜、高山茶叶等业态“全面开花”。曾志华说:“我们的大方向是把瓷器、无影泉、高山野茶等资源整合起来,让村民在本村里就有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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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现在也在传承龙窑烧制技艺,过这种幸福的慢生活。”溪头村古窑里民宿老板金朝军说兴奋地介绍,去年他经营的民俗营业额已经达到三百多万。

金朝军描绘的幸福生活,《条例》中也有所涉及。比如,第二章“人居环境提升”规范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系,第五章“公共服务优享”更是细化到明确村镇等区域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

当然,“千万工程”所点化的这场山河重整还远未结束。“我们既要把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发掘出来,也要把先进现代文化广泛传播开来,让古今融合的乡村文化渗透到村庄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各个领域,努力实现文在村中,村在文中,人在意境中。”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邵峰认为,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未来乡村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条例》特别单设第六章“文化保护传承”,让百姓身有所栖、心有所依。邵峰说:“一个村庄的景观可能看一次就了解大概了,而文化则是有持续吸引力的,看一次很难看明白,它会引发人的思考和深究。乡村文化传承发展的文章我们还远远没有做透。”

今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院长熊春文认为,从浙江经验到中国方案,这次立法在全国具有重要开创意义。熊春文说:“‘千万工程’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系统工程。这次立法为全国描绘未来乡村、推送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非常好的改革示范。”

清华大学人文讲席教授、缙云县河阳乡村研究院执行院长赵月枝说:“《条例》全面总结了浙江20多年来实施‘千万工程’的经验,为浙江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方向,对国内外乡村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之声记者王娴、吴迪、马欣宇、祝荣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