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发布了知识产权纠纷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互联网新类型案件成知产类案件新焦点。
数据显示,2022年1月至2024年10月,普陀法院审结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共计6372件。民事案件占比达96.7%。其中包括商标、著作权侵权等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4813件。
在此类案件中,又以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占比最高,占比高达56.43%。可以说,互联网新类型案件,已成为了知识产权类的新焦点。
这些案件,与互联网产业等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息息相关。
例如,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主要涉及在微信公众号、视频播放等平台上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图片、短视频、影视剧集、有声读物、小说的侵权行为。
另有大量商标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涉及搜索引擎、电商、外卖、医疗等领域知名网络平台。
在此类互联网新类型案件中,诉讼的科技、涉外因素含量增加,侵权行为呈现出技术化的特点,更加具有隐蔽性。此类案件产生了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等新类型问题,出现了诸如网络直播背景音乐侵权等与互联网紧密关联的新的侵权方式。
和其他案件相比,这类新型案件行为的正当性边界也更加难以辨别,涌现出诸如数据权益边界、商业道德的认定标准等难点、热点问题。
法院指出,互联网新型知识产权类案件的涌现,对于电商平台、经营者等涉诉主体而言,无论是出于案件数量的考虑,还是出于谋求诉讼便利、持续经营、法治营商环境的需求,都对纠纷的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具有较高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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