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王晶雅/文图
近日,西峡法院双龙法庭利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非诉解纷模式,将一起土地占用侵权纠纷化解在诉前,法官上门勘验,联动人民调解为群众排忧解难,将“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黄某与李某系邻居,且土地相邻,早年间因同村村民王某想要在黄、李两家土地旁盖房,于是三方协商王某可以占用部分李某家土地,李某也可暂时使用黄某家屋后部分土地堆放杂物。但之后王某并未在此处盖房,李某却一直占着黄某土地使用不予归还,后面更是将该部分土地圈起种植花草等,不仅将土地私自占用,更影响了黄某房屋的采光、通风。黄某要求李某归还土地并恢复原状,李某却说地是他的,拒绝了黄某的要求,因此黄某找到法庭,想要起诉李某。
双龙法庭庭长陈涛接待了黄某,并仔细倾听了黄某的陈述。陈涛认为双方系邻居,一旦闹上公堂不仅伤害双方的邻里关系,更存在着信访风险隐患,考虑到案涉标的特殊,需要现场勘查,为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便利当事人诉讼,陈涛当即带领法庭干警前往现场就地一次性为双方化解纠纷。
在现场,陈涛一方面对双方争议地段李某种植的植物是否影响黄某房屋通风、采光问题进行了现场勘验,另一方面积极联系村干部,对双方争议地段的归属进行核实。经过仔细勘验和详细调查后,陈涛确定了李某确实占用了黄某土地,并侵犯了黄某的相邻权的案件事实。
查清事实之后,为了修复双方邻里关系,妥善化解纠纷,陈涛联合当地人民调解员和村干部一起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出发,通过释法理、讲情理、分析利弊等方式劝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步解开双方心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双方就土地占用问题和相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可在签字的时候,黄某却迟迟不肯下笔。“我们自己签个协议就行?以后反悔了咋整?”黄某提出了自己的顾虑。“放心吧,协议达成后法庭会给你们进行司法确认的。”陈涛随即向双方当事人普及了司法确认的程序以及法律效力,黄某这才放心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当天,法庭给双方制作了司法确认的裁定书,赋予双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近年来,西峡法院一直秉持着“为群众办实事”的爱民实践活动,以司法为民为立足点,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使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今后,西峡法院将持续加强诉讼服务便民、利民力度,努力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心系群众、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服务中切实感受到关怀和温暖。
【编审:钟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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