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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不仅是国家层面一直都很重视的基础教育重大问题之一也是老师们普遍关心和关注的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之一。伴随着各级各地政府一直以来的不懈努力,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跟以前相比较整体上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但同时存在着很大的区域和城乡差别。

在乡村振兴计划纵深化发展的当今,乡村教育的振兴始终是处在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也就成了一个绕不过去的坎,更是各级政府必须尽最大努力去解决的问题,当然,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也同样存在着区域间和区域内的差异,这主要跟当地经济实力和对基础教育认识高度密切相关。

之前看到有位老师发布了四川巴中市某县某位乡村教师的收入信息:24年教龄,中级职称,打卡工资每月4819元,乡镇工作补贴每月600元,乡村生活补助每月500元,年终绩效工资6000元,课后延时服务每年4200元,绩效奖金每年14000元,年收入9.5万元左右,并作出了如上图所示的评价。

四川24年教龄乡村教师有绩效奖金时年收入有多少?那位巴中市某县的乡村教师的实际年收入就回答了这个问题:9.5万元。24年教龄的老师也算是一个老教师了,也正如那位老师所评价的:24年教龄的乡村教师年收入不到10万元,这待遇有点少。如果不包括绩效奖金14000元,那感觉还要少些了。

绩效奖金原本是公务员专属的政府奖励性津贴补贴,执行了教师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的地方是同时给教师发放数额几万元不等的这笔绩效奖金的,但并非所有地方都有,也并非每年都发放,时有时无,不能作绝对的指望,要想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还是提高乡村教师的两个补助吧。

这两个补助就是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生活补助,这两项都是有着明确的政策范围规定和稳定的财政资金拨付,上面那位乡村教师的这双补合计每月1100元,也算是很不错的了。现在有很多地方都在不断提高标准,单就生活补助而言,安徽、云南、湖南等省份的有些地方以及山东和江苏不少地方的最高补助标准达到或超过了1000元。

2023年2月13日,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全文总共9个部分,33个方面,拉开了当年指导和督促“三农”问题解决的序幕,其中关于乡村教师待遇仅有一句话但却掷地有声: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是从2013年起开始实施的,中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及非连片特困地区和东部自主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地方都将符合不同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补助范围,另外,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是从2015起开始执行的,与乡村生活补助一样,各地标准不一,总体上平均每月500元左右。

乡村教师的乡村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资金都是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共同按比例承担并且都是按时下拨,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或挪用,但近些年来,很多地方却出现了随意拖欠、克扣或挪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工作补贴的现象,拖欠的时间之长以及拖欠的数额之大让人感觉很不可思议,使得国家的补助政策没有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