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640年到1649年革命(上)
1.长期国会同王权的斗争
1637年,苏格兰发生了起义。这次起义是查理一世在苏格兰实行的暴政引起的。到1639年,苏格兰起义者的队伍已进入英国北部边境。镇压起义需要大量军费,查理一世不得不在1640年重新召开国会。4月13日,新国会一开幕,国会便对查理一世的暴政进行猛烈抨击,要求处死其宠臣斯特拉福,禁止政府滥用权力。因此,查理一世便于5月5日又解散了国会。由于这届国会仅存在3个星期,故史称"短期国会"。
解散国会激起了人民的愤怒。伦敦群众举行大示威,并冲进大主教洛德的住宅。同时,苏格兰起义者于1640年8月发动了强大的攻势。走投无路的查理一世只得硬着头皮下令选举新的国会。11月3日,新国会开幕。这届国会存在了13年之久,史称"长期国会"。长期国会的议员除上院皆为大贵族外,下院中也是贵族居多,资产阶级代表较少。但是,下院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产阶级、新贵族的要求,表现出明显的改革倾向。在广大群众多次示威、请愿的强力推动下,国会接受了群众的要求。鉴于国王的宠臣斯特拉福伯爵对一系列暴政负有主要责任,国会通过决议,判处其死刑。在群众压力下,查理一世被迫批准了这一决议。1641年5月12日,斯特拉福被处死。逮捕和处死罪犯,尤其是国王的权臣,应是行政和司法部门的职权,国会本无此权力。但是,长期国会一召开就作出这个决议,不但表明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与国王斗争到底的决心,也显示了资产阶级、新贵族要控制国家政权的愿望。因此,长期国会的召开,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开始。
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长期国会取得了一系列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胜利。1641年2月,国会通过一项法案,要求国王不得随意解散国会和干涉国会的事务。查理一世被迫在法案上签字。6月,国会又通过决议,废除磅税和吨税,同时宣布:不经国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征税。7月,在国会的压力下,查理一世被迫宣布解散星室法庭和高等法院等机关。8月,查理一世又宣布取消商品专卖政策。
11月22日,长期国会通过了对国王的《大抗议书》。这是长期国会与以国王为代表的封建专制制度斗争的最重要的文件,也是资产阶级、新贵族在资产阶级革命中的纲领性文件。《大抗议书》的全文有204条。它历数了国王在世俗、宗教、政治、经济、外交等各方面决策中的过失,要求废除各种封建特权,为工商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大抗议书》中还明确提出,国王只能从"国会有根据相信"的人中任命大臣和高级官员。这意味着要建立政府对国会负责的制度,即后来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实行的责任内阁制。
从《权力请愿书》以来,国会与王权的斗争始终围绕着权力问题,即由国会还是由国王来主宰国家的问题。如果说,长期国会召开以后的一段时间内,查理一世还能够在一些经济问题上做出让步的话,那么,当《大抗议书》提出以后,双方已经没有任何妥协的余地了。查理一世拒绝接受《大抗议书》,并在1642年1月3日以叛国的罪名要求国会交出一贯表现激进的皮姆、汉普顿等5名议员。遭国会拒绝后,他于1月5日亲自带兵前去抓人。但是,下院领袖多半藏在伦敦商业区,受到伦敦市民的保护,逮捕未成。
国王的行动激起了伦敦市民的强烈愤慨,他们举行了大规模的示威游行,抗议国王的暴行,并自动组成民兵保卫国会。查理一世感到自己在首都的处境十分孤立,便于1月10日悄悄地离开伦敦,来到了位于北方的封建贵族势力强大的约克郡,在那里招募军队,准备讨伐国会。
2.第一次内战
查理一世的出走,终于使国王与国会的分裂公开化。国会在7月12日通过决议,决定组织国会军,保卫国会和自己的权力。8月22日,查理一世在诺丁汉城堡上升起国王的旗帜,向国会宣战。从此,内战爆发。
内战爆发后,英国国内明显分为两大阵营。一方是拥护国王的旧贵族、官僚、国教教士的保王党,由于他们头戴假发,身佩长剑,故称"骑士党",其阵地在较落后的西北部。另一方是以国会为首的革命阵营,主要成员是资产阶级、新贵族和大多数农民以及城市贫民。由于他们发短不掩耳,不戴假发,故称"圆颅党",主要阵地在经济发达的东南部。
内战开始后,尽管国会军在人力和物力上都明显地占有优势,但在军事上却一再失败。1642年10月,国王军队在埃吉山大败国会军,占领牛津后,兵分三路直扑伦敦。只是在伦敦各阶层人民的英勇抵抗下,国王军队才被迫撤离。1643年夏季,战场上的形势仍对国会军队不利,国会军曾经占领的约克郡、林肯郡、德比郡等地先后失守。
国会军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掌握国会大权的长老会派的动摇和妥协。代表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长老会派,具有一种正统的君主制思想,他们只希望国王能够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给他们一定的自由,允许他们发展资本主义,而不想彻底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因此,他们在与国王军队交战的同时,又以国王的臣属自居,始终不放弃以谈判的方式解决冲突。
1644年11月,在国会讨论军事问题的会议上,曾在前线贻误战机的曼彻斯特伯爵就公开说,国王是不可能战胜的,这是"上帝的意志"。在受到独立派领袖克伦威尔的指责后,他又说:"即使我们打败国王99次,国王仍然是国王。可是国王只要打败我们一次,我们就会全都被绞死,我们的后代子孙就将沦为奴隶"。这种君权神圣的思想是长老会派指挥战斗失利的根本原因,问题的关键在于长老会派坚持要通过议会合法斗争的途径实现其纲领,根本没有考虑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这种保守态度明显地表现出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阶级局限性,因而受到了独立派及其领袖克伦威尔的谴责。
克伦威尔(1599-1658年)是剑桥郡经营牧场的地主,新贵族中激进的革命家。内战开始后,他招募了一支主要由自耕农和城市平民组成的骑兵部队。该部队士兵都是虔诚的清教徒,作战勇敢、纪律严明,在国会军屡战屡败的时候,这支军队却不断取得胜利,被称为"勇士军"。正是这支军队,在1644年7月的马斯顿草原战役中大败国王军,取得了国会军开战以来的首次重大胜利,战局开始向有利于国会军的方向发展。但是,从全局上看,国会方面仍处于被动状态,3/4以上的国土已被国王军占领。
内战开始以后,城乡下层群众自发的反封建斗争更加蓬勃发展起来,城市里出现了要求政治民主、信仰自由的势头。仅在1645年一年里,全国就出版了722种书刊,伦敦出现了约80个不同的教派团体。农民斗争也到处蔓延,仅反圈地运动就发生了15起以上。有些地方的农民由于不满国会中长老会派的动摇妥协,走上了既反对封建王党、也反对国会的中间道路。"棒民"运动就是如此。
"棒民"运动发生在西南各郡,大约有10万人参加,除农民外,还有教士、贵族、军官、工商业者和知识分子等。他们宣称斗争的目的是为了联防互保,以保卫自己的"自由和财产"免受一切掠夺者和其他非法暴力的侵犯。但总的说来,"棒民"对王党更为敌视。
形势的压力和群众的斗争,更加剧了独立派同长老会派的矛盾,其焦点首先表现在怎样对待内战,是否要在战场上将国王打败。1644年底到1645年初,长老会派把持的长期国会在内外压力下,终于通过了《自抑法》和《新模范军法案》。前者规定,凡国会议员都要辞去军队中的职务;后者规定改组国会军。这两个方案的意义在于,军队领导权从长老会派手中转移到了以克伦威尔为首的独立派手中。
在担任了指挥全军的重要职务后,克伦威尔便以勇士军为模式改组军队,解除了原来一些由长老会派担任的军官职务,建立起主要由自耕农和手工业者组成的"新模范军"。新模范军作战目的明确,革命热情高涨、斗志旺盛、纪律严明,改组后的军队战斗力大大提高。1645年6月,在纳斯比战役中大败国王军主力,几乎全歼敌军,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1646年6月,"新模范军"攻克王党的大本营牛津,查理一世逃到苏格兰。第一次内战基本结束。1647年2月,国会以40万英镑的代价从苏格兰把查理一世赎回,并将其囚禁在纳斯比附近的洪比堡。
3.长期国会改造国家的政策
第一次内战结束后,长期国会实际上成为全国最高政权机关。在长老会派的领导下,长期国会实行了一系列改造旧制度和发展资本主义的政策。
在政治方面,国会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据统计,1640年上院议员共有150人,内战爆发后,上院中大多数贵族议员投奔王党,议员人数骤减到30人,而下院地位则日益加强。1644年至1645年,经过多次补选,新议员增加到235名,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城市中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
长期国会在内战期间还设立了许多委员会,由议员直接参加,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或停止活动。在各个不同时期,这些委员会的数目不等,最少时有20个,最多时达40多个。此外,一部分委员会是临时性的,或者是筹备专项问题的,它们在实质上类似国会的专门委员会。这种专门委员会在1640年到1642年期间为数甚多,他们分别掌握行政、立法、司法、宗教、军事、财政和外交等大权。如"两王国委员会(英格兰和苏格兰)"实际上是整个内战时期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同国王作战的一切重大问题和国际关系问题,制定作战计划,听取将领的汇报并向他们发布命令。这个委员会还积极参加国会军的改组工作。"安全委员会"负责对付保王党的阴谋和追究政治嫌疑犯,送交法庭审讯。"敌产没收委员会"和"违法者罚款委员会"后来经过重大改组,同伦敦银行家在业务上发生了联系,其作用远远超出了财政问题的职权范围。这两个委员会在革命时期的土地所有权再分配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有人在评论这一时期长期国会政府机构设置时指出:"如果考虑到在这一套管理制度中实际上已没有国王及其枢密院;如果回顾早在1641年长期议会就撤销了两个特殊的国王司法机构——星室法庭和高等法庭;如果注意到英国国教主教制教会的行政活动业已停止,那就必须承认,国家中央统治机构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动"。这个评价是实事求是的。
在地方上,革命前的郡长、治安法官、郡民兵司令等官职虽然保留,但国会通过在各郡新成立的革命委员会直接控制地方,把各地的行政机构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并与长期国会及其所属委员会直接联系。参加这些机构的大部分是新贵族、富商或企业主。这些机构在摆脱保王党对地方的控制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在宗教政策方面,早在1642年,长期国会就已经把国会里的主教赶走并禁止僧侣干涉世俗事务。1646年3月,国会废除了主教制,但却以长老会派教会取代了过去国教的地位,要求全国人民一律遵奉长老会的信条,凡拒绝接受新的祈祷仪式者,将受到严惩,如罚款、监禁、撤销牧师职务等等。长老会派还对所有不满、批评其政策的人实行监视。他们还在1643年6月14日恢复了从前的书刊检查制度,对含有民主思想的宗教和政治著作一律严格检查。宗教问题实质上也是政治问题。长老会派施行这种政策,实际是想使教权与政权永远掌握在上层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手中。但是这样一来,人民便仍然和革命前一样,还是享受不到信仰自由。因而,长老会派的这种政策受到中小资产阶级和部分新贵族及广大中下层人民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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