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陈琳辉)12月1日,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发布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告,公告附《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首批扩围接续)》,中成药三批集采、首批续采标书正式稿发布,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在12月7日前申报参与。
公告提到,为深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将由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派代表组成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代表上述地区相关医药机构开展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相关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承担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集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属于采购品种清单范围并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符合申报品种资格。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可每年一签。”今年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里提到,联盟地区需综合考量医药机构上年度实际使用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度协议采购量。采购周期结束后,联合采购办公室综合考虑药品质量、供应稳定、信用优良、临床需求等因素开展接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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