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震慑拒执行为,11月18日至28日,漳浦县人民法院以涉民生案件和小标的案件为重点,结合交叉执行和终本清仓等工作要求,开展为期两周的“暖冬行动”专项集中执行,以司法力度实现民生温度。
院村联动促执行,和解兑现赔偿金
2022年7月,陈某明驾驶轿车与陈某如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陈某如八级伤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漳浦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陈某明赔偿陈某如因本案交通事故致其受伤造成的损失337184.17元。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陈某明未全部履行判决义务。执行人员经线上线下查控未查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前往陈某明居住地拘传,均杳无音信。
为尽快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前往陈某明户籍所在村委会调查其财产状况、家庭情况、释明案情,希望能借助村委力量共同商讨一个可行方案用于敦促陈某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执行人员顺利传唤陈某明。执行人员积极向被执行人释法,理法并举,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村委会工作人员也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调解、协商,劝诫陈某明并不是完全无能力履行,没必要因此影响后续生活。最终,在“法院+村委”的共同努力下,陈某明筹措赔偿金20万元现场交付给陈某如,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人性执法有温度,刚柔并济促和解
2019年,林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黄某借款4万余元,陈某以其工资存折为女儿林某作抵押担保。借款到期后,林某仅偿还部分利息,黄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林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林某没有稳定的收入,担保人陈某已是古稀之年,除退休金外无其他经济来源,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释法说理,担保人陈某表示同意替女还债,用退休金按月分期偿还债务,但希望为其保留一部分退休金保障日常生活。申请执行人黄某表示理解老人家的难处,同意与被执行人和解。这一和解方案不仅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庭保留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有效避免了因强制执行引发更多社会问题。
强制执行出重拳,司法拘留不手软
2018年8月,被执行人赵某向申请执行人杨某购买石材,后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讨仍未支付货款,杨某遂起诉至漳浦法院。双方在审判阶段达成和解后,赵某仍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约定的付款义务。2022年2月,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未查询到赵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入终本执行程序。秉承案件“终本不终止”原则,执行人员常态化查控赵某名下财产,并多次传唤赵某到院报告财产,赵某均无动于衷。
在本次“暖冬行动”专项行动中,该案被列为重点执行案件。11月28日清晨,执行人员前往赵某家中对其进行拘传。到案后,执行人员经多番释法明理,强调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督促被执行人赵某履行义务,赵某表示无履行能力,对被执行人赵某决心“一赖到底”的行为,执行人员也绝不手软,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这一行动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为其他潜在的逃避执行者敲响了警钟。
此次专项行动,共执结涉民生和小额执行案件71件,到位金额327.1万元,拘传被执行人13人次,司法拘留3人,促成13件案件达成和解或现场履行完毕,向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5名涉民生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2万元,向22名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41万元。
今后,漳浦法院将继续本着“小案件大民生,小标的大权益”的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从“小切口”入手,秉承案件“终本不终止”原则,紧抓小标的案件执行效果,因案施策,全力破解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难题,用执行速度、力度和温度,护民生、暖民心,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文|朱雅贤
编辑|蓝陈圆
一审|蓝雅贞
二审|蔡仲仁、陈佳苗
三审|王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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