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吴汉

通讯员 黄犇

近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某执行异议案件当事人闵某送来的锦旗,闵某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感谢法院秉公执法,感谢你们的认真负责!”

2013年10月,闵某所在的某建设公司作为楼盘的建设方,与某开发商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建某项目3栋楼的施工。施工完毕后,开发商因经济困难向闵某所在公司借款680余万元。为抵偿双方之间的债务,开发商将上述51套房屋中的32套备案至闵某名下,由其代为出售,出售款交付给建设公司。但是,开发商和建设公司在后续的房屋质量、过户、违约金、税费承担等问题上多次产生争议,双方对立情绪激烈,案涉众多抵债房屋的买受人也多次引发群体性事件。近期,开发商因其他案件在本院被强制执行,本院依据房屋登记信息查封了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部分案涉房屋。闵某和部分购房人知晓后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标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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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该案件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即组成合议庭组织各方进行了听证。异议人闵某和部分购房人分别提交了以房抵债协议、其他法院生效判决书、房产查询信息、购房款凭证等证据。经过第一次听证,审限时间短,要查明的事实多,且许多证据因年久无法准确认定,执行法官对案件复杂性有了认识。

考虑到本案涉及面广,涉及众多已交付购房款买受人的切身利益,倘若简单驳回异议人的异议请求,让异议人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来确定权属,诉讼成本高,时间成本高,极易引发负面舆情和群体性事件。为避免矛盾升级,一揽子解决各方争议,执行法官耐心组织双方多次协调,但申请执行人始终不愿放弃已被本院查封的财产。最终合议庭评议,认定本案应对上述房产排除执行。

裁定作出后,执行法官并没有一“裁”了之,而是多次约谈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获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各方当事人均未对上述执行异议案件提起诉讼,上述执行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自此,长达10年的房屋产权纠纷尘埃落定,当事人向本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这份锦旗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下一步,武汉经开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执”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