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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我是惠民小区12号楼1单元501住户,楼上六楼往5楼漏水,水流顺着电线灯管往下漏,我先找了房产服务中心,房产服务中心实地调查后,向云锦城乡房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维修申请函,云景城乡房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我说,房产还没有移交他们,他们不管,让找房产服务中心。导致现在此事互相推诿,无人管理解决,导致漏水问题一直得不到处理,未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回复时间 2024-11-29 回复内容市民您好,2024年6月21日惠民小区公租房已整体资产盘活给云锦城乡房产管理公司,且收取的租金已按时间转予该公司,惠民小区公租房维修按规定应当由云锦城乡房产管理公司出资维修或安排维修。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