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性价比’很低的案子,您还往自己身上揽活……”10月17日,一起职务侵占案被害企业的诉讼代理人陪同企业负责人专程来到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一边表达感谢一边不停地感慨。

原来,在这起职务侵占案中,最初被害企业报案反映该企业操作部经理杜某套取物流运费14万余元并占为己有,但随着检察官了解深入,又发现了一些新的可疑线索。为此,检察官毅然将案子办理按下“慢行键”,在海量的新票据面前,通过繁杂的核实工作锁定新的犯罪事实,最终将涉案金额从14万余元提升至48万余元,并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退赔全部损失。

卷宗从薄薄5册增至130余册

“2023年7月,这起案子初到我案头时,只有薄薄5册卷宗,案情简单明了。”近日,顺义区检察院检察官任巍巍回忆该案的办理过程时说,他当时认为案子能很快案结事了。

涉案企业主要从事国际物流业务,报案反映操作部经理杜某套取物流运费14万余元占为己有,在案证据供证一致,足以认定犯罪事实,杜某亦有退赔表示……审查完案卷,任巍巍预估着办案节奏,照例电话联系涉案企业负责人,听取其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没想到,负责人的一番话让案件的办理节奏发生了变化。

“那14万元是当时杜某承认的,实际上,经过我们后来梳理他任职四年以来经手的业务,发现有问题的运单还有好几百票。”企业负责人在电话里说,因为杜某不承认,对账的工作又很烦琐,需要联系很多国内外的客户,每一票业务又对应多段运程、多类费用,从杜某的电脑删除记录中也发现了很多异常,所以证据还在全力收集、整理中,企业也很焦急无奈。

“要想厘清所有可疑线索,工作量巨大,但办案证据容不得一丝质疑,务必确实、充分。”任巍巍当即决定,立即着手明确潜在的可疑事实,有的放矢地归集证据,同时,联系被害单位负责人、诉讼代理人,当面听取意见,并通知办案民警到场。

经充分交流,检察官剥离出有犯罪嫌疑且存在查证空间的事实,提出了优先固定客观证据的证明思路,由企业根据每一票问题运单分别整理凭证、协议、业务系统记录等,注明疑似侵占手段及金额,公安机关同步调取涉案的个人及公司账户,恢复电脑数据。

为确保取证效果、利于厘清事实,这样的三方座谈此后又进行了两次,对证据的分类归总做进一步的优化。随着证据收集工作的两次推进,纳入审查视野的问题运单由最初的3票增加至200余票,卷宗册数也由5册陡增至130余册。

啃下查看专业账目的“硬骨头”

此时,一个个新的难题摆在检察官面前:核实有无侵占事实需要查看账目,查看账目需要了解操作规程,了解操作规程需要结合电脑数据确认有无暗箱操作,以上步骤还会因为新证据的增加而循环往复……

择重而为,迎难而上,任巍巍带着办案组啃起了“硬骨头”。主单号、工作号、损益表、陆运、空运、海运、仓储费、报关费、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包干等等,一张张中英文票单、一个个贸易术语、一种种结算方式,经过向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先后询问,办案组终于将每一票业务的操作流程、结算方式、可疑手段逐一厘清,并结合从电脑中恢复出的聊天记录和伪造单据,锁定新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果断对杜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同时,讯问杜某也是一场硬仗。

“他开始一直是矢口否认的。”任巍巍说,为此只能逐一出示证据,要求其就异常之处作出说明。终于,在经历了多次讯问后,杜某最终转变态度,供认了其在四年间采用虚构运程及承运方、利用供应商及亲友账户收款并私自截留等多种方式侵占公司运费40余万元的事实,并表示认罪认罚、退赔全部损失。

顺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杜某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构付款事由、私自收取运费并予以截留等方式,利用多个私人账户及他人经营公司对公账户套取并侵占就职公司钱款共计48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8月8日,顺义区检察院以杜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顺义区法院提起公诉。

“你们已尽力,我们充分理解”

9月,该案在顺义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梳理清晰、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庞杂的事实和证据在庭审中化繁为简,最终,法庭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于9月30日作出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在检察官的“不放弃”之下,经过多方努力收集、核实,仍有一部分问题运单,因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没有纳入指控的范围。提起公诉前,为了让被害单位充分了解未予指控的理由,办案检察官专程前往企业进行释法说理、消除疑虑。

“你们已经很尽力了,我们充分理解和尊重。”企业方由衷地表示,他们认为案子办得品质高、效果佳,显示了检察机关“护企”的担当。

“追加指控金额几十万元,相比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中动辄数千万、上亿元的案件来说,似乎并没有显现出‘沉甸甸’的分量。”任巍巍表示,正如被害方所言,这个案子确实“性价比”很低,“但我们办案的标准从来就不是‘性价比’,而是高质效,是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简洁)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