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适龄青年
全国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
已于12月1日开始
源城区征兵办号召广大适龄青年
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踊跃报名参军
为国防事业奉献青春年华
为建设强大人民军队不懈奋斗
一、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是国家依法对适龄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管是否准备入伍,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都必须进行兵役登记。未进行兵役登记的青年,不能应征入伍。
步骤:(一)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完成兵役登记程序。(二)现场确认。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后,青年本人或家长携带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存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3张1寸红色免冠证件照到户籍所在镇街武装部现场确认,并办理兵役登记证。
二、征兵报名
(一)
报名对象及时间
1.男兵应征报名对象为: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注:源城区不再征集初中毕业生。
2.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为: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2025年应征报名时间(男兵)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2025年应征报名时间(女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二)
入伍程序
1.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同步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初检初考。根据通知,应征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所属镇街武装部参加体检初检和初步政治考核。
3.体检政考。征兵开始后,区征兵办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应征青年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参加区级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合考核。
4.役前教育。区征兵办组织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役前教育,以思想教育为主、军事训练为辅,并同步开展体格抽查复查工作。
5.预定新兵。区征兵办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并完成役前教育的应征青年进行全面衡量,通过电脑随机派号的方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
6.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在区、镇街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合格的青年经公示后,由区征兵办批准入伍,办理入伍手续,而后交接输送至部队服役。
(三)
基本身体要求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详细体检标准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查阅)
(四)
入伍优待政策
1.保留学籍(入学资格)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复学转专业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享受国家教育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4.高校毕业班学生入伍
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五)
义务兵服役期间优待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全市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市统计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为准)80%的标准发放。其中,到西藏、新疆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义务兵,按实际服役时间,其家庭优待金按当年标准的2倍发放。
2.学历奖励优待金。入伍时属于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生的义务兵,其家庭享受一次性学历奖励优待金,其中:专科生、本科生每人5000元,硕(博)士生每人10000元。
3.进西藏和进新疆奖励优待。(1)入伍时安排在西藏服役且在西藏服满2年义务兵役期的义务兵(以下简称为进藏兵),其家庭享受一次性60000元的进西藏奖励优待。(2)入伍时安排在新疆服役且在新疆服满2年义务兵役期的义务兵(以下简称为进疆兵),其家庭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进新疆奖励优待。(3)进藏兵和进疆兵退役后,如本人自愿,可由当地农业户口转为当地非农业户口。(4)进藏兵和进疆兵退役时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优先予以安排工作。
(六)
退役相关政策
1.安置政策。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享受考研优惠。研究生招考:①考试优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②单列计划: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
3.免试“专升本”。专升本: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申请专升本,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有关高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5.招考招录。公务员招录:每年公务员招录中,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统筹设置职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含退役后取得学历)招录。根据国家政策,每年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专项招录特警职业人民警察。事业单位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可报考免笔试岗位,不受岗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年限、户籍等条件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国有企业单位定向招聘:每年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招聘条件和程序等按国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6.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7.享受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8.享受一次性退役金。符合相关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
9.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由地方政府对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当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情况发放。
10.落户政策。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退役继续完成学业后和在广东省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被入伍地接收的,可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
(七)
报名咨询
源城区各镇街征兵咨询联系电话:
1.区征兵办:0762-3332278
2.埔前镇征兵办:0762-3421312
3.源南镇征兵办:0762-3838981
4.东埔街道征兵办:0762-3886728
5.源西街道征兵办:0762-3371395
6.上城街道征兵办:0762-3327081
7.新江街道征兵办:0762-3324333
8.高埔岗街道征兵办:0762-349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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