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房地产形势之严峻,前所未有。
在一种没有选择的选择中,各地方法无禁止即可为,挖空心思,八仙过海;所以,当听到个人也能买地建房这个信息时,很多人以为一场革命要来了。
丽水市同意出让微小宅地,开了先河。
地块不大,只有16亩,业主可以自己盖楼,也可以组织一个小团队一起盖,可用也可以买卖,这种个人的小打小闹,难成气候,却极具象征性。
这种事早已有之,只不过没有成为一种“政策”,是一些个人行为的孤案。我大学时的同学六、七年前就在琢磨这种事,一群酸腐的秀才,玩起了道家的清静,计划跑到大山野林中买一块地,同学们一起出资,一起盖楼,一起养老,以为这就是现代版的山林隐士了;可见,人人心中都有一个乌托邦,真以为山顶洞人就是人性的复归了。
其实,个人建房成本未必低,品质未必高。
交通怎么办?集市怎么办?水电气暖怎么办?一群老头老太太病了怎么办?这简直就是十万个怎么办?
当然,这不等于丽水市的作为也是乌托邦,有的人想追求个性化,又不差钱,关键是财政得到的是真金白银,个人与财政相得益彰,会蔚然成风吗?
这件事本身没太大的伸展空间。
个人盖房与开发商在成本控制、品质上都无法相提并论,绕过万恶的开发商,与财政直接拿土地出厂价,省掉了开发商的分享的利润,感觉挺好,其实钱不少花,高品质就更难了。
不要误以为允许个人建房,就等于认可了私人土地所有权;真要是土地所有制发生了变化,那才要惊掉下巴;那等于老百姓真的有了“恒产”,一个房地产的新时代将开始了。
将土地所有权立法给业主,这事还真议论过,专家谈论征收房地产税时也谈到过这个问题。从法理上说,业主交了七十年的土地使用费,这就是土地出让的费用,产权却还是国家的;既然产权不归个人,再征地税就缺少了法理的支持;当然,这都是猫和咪的关系,只要想征,办公室精英总是有理由的。
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真正富于启发性的是中国人对土地的热爱。
真要打开地权,像曾经的地产大佬所建议的,给予立法支持,那么,中国的房地产又要杀疯了。
站在自己的土地上,多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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