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栾海明
2024年3月18日上午,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博昌社区的刘某某拿着法院判决书,来到博昌社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窗口,反映其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家庭内部分配问题。
社区专职调解员经过分析研判,申请史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安排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赵艳辉与驻点律师、妇联等单位组成调解小组,下沉到当事人家中开展调解活动。
丈夫去世却未分到赔偿金
经过调查,调解员了解到,刘某某的丈夫王某三年前因交通事故当场死亡,法院判决责任方支付死亡赔偿金一百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这些钱一直都在刘某某公公王某利那里保管,没有进行家庭内部分配。体弱多病、失去丈夫的刘某某因为没有经济来源,对生活失去信心,整天以泪洗面。刘某某身体不好,无法出去挣钱来维持家庭生活,两个孩子上学也需要钱,束手无策时,刘某某的邻居到其家串门,提醒刘某某到其公公家要回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就能缓解现在的困难状况了。
此时刘某某才醒悟过来,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刘某某和两个孩子应该分到一大部分。但是丈夫已去世三年多,刘某某和两个孩子至今没有分配到应得到的赔偿金。刘某某鼓足了勇气向王某利要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刚开始,王某利拒绝刘某某直接要钱的要求,并提出刘某某用钱时需要提前申请。然而,即使提前申请,刘某某去拿钱时,王某利对刘某某也总是爱答不理的,心情好时,立马拿出钱来,心情不好时,等几天再给,而且也从不按照申请的钱数给,要1000元,最多给700元。
被迫无奈之下,在两个孩子需要钱时,刘某某宁愿去邻居家借钱,也不愿意去王某利那里要。“要自己应分到的钱,咋就这么难呢?”刘某某带着这样的疑问,来到史口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室,请求对丈夫死亡赔偿金家庭内部分配进行调解,并由自己和孩子自行支配。
当事人同意重新分配
受理此案后,调解员查看了刘某某手中的法院判决书,判决金额与所述事实相符。调解员随后询问王某利的调解意愿,在得到同意后开始“背对背”了解事情的缘由。王某利声称,刘某某平时生活不注意节约,花销较大,赔偿金是给两个孙女的。
调解员向王某利解释,参照相关法律规定,配偶是与死者共同生活、生产的人,通常是配偶获得较大比例的死亡赔偿金。被抚养对象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和需要赡养的父母会获得一定比例的死亡赔偿金。王某利将赔偿金全部据为己有,实际上是侵占了刘某某及子女的个人财产。
经过两次调解,调解员在倾听中帮助当事人宣泄情绪,同时耐心细致地劝解疏导王某利,王某利终于同意将死亡赔偿金进行重新分配。经协商并参照相关规定,扣除调处前已经支付的款项后,由王某利向刘某某及两个孩子指定账户转账支付死亡赔偿款50万元,各方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不再存有异议。
纠纷一波三折圆满调处
眼看调节就要成功,王某利却又表示该赔偿款在肇事方支付后已将银行卡交由其女儿王某女保管。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调解员不得不随机应变,前往王某女家开展调解工作。
根据王某女表述:她担心刘某某在拿到赔偿金后另行改嫁,其弟的赔偿金到他人手中。在听到王某女的表述后,调解员耐心且严肃地向其解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干涉他人的恋爱、婚姻。另外,其弟已经去世,刘某某作为独身女性,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他人不得干涉。
在调解员的释法讲理中,王某女认识到此想法的不当,立即同意按照父亲与弟媳妇及侄女达成的协议,支付弟弟王某的死亡赔偿金款项。最终该纠纷虽经一波三折,但还是圆满调处,签订了协议并履行完毕。
通过该案件的调解,调解员意识到做好法律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让人民群众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同时,要对案件“及时、有效、便捷”进行处理,做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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