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邻里关系本应和谐友善、互帮互助,曾经和睦相处的两家人却因“共墙”问题闹得不可开交。12月3日,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在恩施市人民法院金子坝巡回法庭的调处下,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家住恩施市金子坝街道的许先生和杨女士相邻而居。2018年7月,许先生将原有自建房屋加盖至七层,遮挡杨女士家上空的部分空间。随后,双方因共墙问题起争议。2024年5月,杨女士在办理房产证手续时,心存“怨气”的许先生拒绝在《邻居协议书》上签字,导致双方矛盾日深。2024年11月,杨女士以侵犯其宅基地使用权为由将许先生告上了法庭。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申宝第一时间与当地居委会取得联系,详细了解纠纷细节及邻里情况,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把握案件焦点,积极寻找化解矛盾的突破口。考虑到邻里关系的特殊性,承办法官认为一纸判决很难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为拆除双方“心墙”,避免小纠纷演变成大隐患,遂决定开展调解工作。

在前几次组织的调解中,许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到场导致原本就强压怒气的杨女士犯委屈,直言“三番两次耍我们,还不如让法官直接判决!”。至此,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随后,在金子坝综治中心、街道办及法庭的多方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来到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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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中,法官申宝安抚双方情绪,结合实际情况以情说理、以案释法,得知双方已无“共墙”意愿,只因长时间生活琐碎争吵而起隔阂,于是从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共同营造和谐、友爱的生活氛围。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杨女士自愿不再追究许先生侵占其宅基地空间一事,而许先生称将全力配合杨女士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至此,本案顺利调解结案。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法官申宝表示,亲睦融洽的邻里关系,不仅能提升生活幸福感,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对于邻里摩擦和纠纷,要加强沟通,共同商议处理办法,促进矛盾及时化解,勿因“小”分歧酿成“大”矛盾。

来源丨金子坝巡回法庭

作者丨罗 威 喻靖尧

编辑丨喻靖尧

审核丨黄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