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3日,宏基资本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将出售旗下物业A及物业B,涉及总代价约为1.635亿港元。此次出售预计于2025年4月30日下午五时前完成,且须获得股东批准。
据公告,宏基资本出售的物业包括宏基资本大厦27楼及1楼P11、P12、P13及P14号停车位(物业A),以及宏基资本大厦28楼及1楼P7、P8、P9及P10号停车位(物业B)。物业A的代价为8176.32万港元,初步估值为8460万港元;物业B的代价同样为8176.32万港元,初步估值为8530万港元。出售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按揭贷款约1675.5万港元,并预计带来收益2753.5万港元,但同时将导致每年租金收入减少102.7万港元。
付款条款方面,买方需支付初始按金408.816万港元,进一步按金同样为408.816万港元,余款为7358.688万港元于完成时支付。若交易未能完成,卖方需支付相当于代价10%的终止费,即1635.264万港元。违约条款规定,若买方违约,其支付的按金及其他款项(最高为代价的10%)将被没收;若卖方违约,则需退还所有已付按金,买方有权追讨损害赔偿。
此次交易的买方为德国宝(香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产品设计、制造、销售及市场推广以及国际进出口业务,最终实益拥有人为陈国民先生。宏基资本的业务涵盖房地产发展、房地产投资、建材分销以及资产、投资及基金管理。卖方分别为荣显企业有限公司(物业A的卖方)和智誉发展有限公司(物业B的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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