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城市交通管理需求,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将我辖区部分路段增设为机动车违法停车严管路段,调整后的严管路段共计29处:
1、青龙路(东周路至滨湖路路段)
(银河路至新兴路路段)
2、府前街(龙池路至新兴路路段)
3、文庙路(东周路至通天街路段)
4、通天街(实小路至府前街路段)
5、实小路(通天街至平阳路路段)
7、向阳路(青龙路至新甫路路段)
8、金斗路(青龙路至杏山路路段)
9、东周路(明珠路至杏山路路段)
10、新甫路(重兴路路至银河路路段)
11、兴隆路(金斗路至顺河东路路段)
12、银河路(青云路至新安路路段)
13、平阳路(杏山路至青龙路路段)
14、园西路(青云路至明珠路路段)
15、园东路(青云路至明珠路路段)
16、新安路(平阳路至西周桥路段)
17、顺河东路(开拓路至兴隆路路段)
18、顺河西路(府前街至园林路路段)
19、榆山路(金斗路至向阳路路段)
20、明珠路(平阳路至顺河西路路段)
(向阳路至滨湖路路段)
21、龙池路(新甫路至早安新泰小区东门南200米路段)
22、杏山路(平阳路至顺河西路路段)
23、溧阳路(向阳路至重兴路路段)
24、滨湖路(青云路至府前街路段)
25、西周矿业路全路段
26、新汶大街(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至发展大道路段)
27、新矿路(孙村路至发展大道路段)
28、龙溪路(新汶大街至新矿路路段)
29、孙村路(342国道至新矿路路段)
包括上述严格管理路段在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一)在城市快速路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实施,原公告同时废止,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咨询电话:0538-2097099。
特此公告
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2日
来源:新泰交警,本文内容为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私信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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