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万典律师接到一位河北拆迁户的电话咨询,这位李女士接通电话后说:“你好麻烦问一下咱们这里是北京的万典律师事务所吗?我在公众号上看到你们电话了,我想咨询一个拆迁的事情,怎么收费?”

律师回答道:“我们律所就是专门做征地拆迁案件的,咨询这方面的问题不收费,您直接说就可以。”

李女士说道:“好的那我耽误您十来分钟把情况说一下啊。我的房子是河北的一个县城里,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产证什么都有,不过上面是我父亲的名字,房子也是父亲买的,我和父母一块住着。那时候买的是个二手房,买完之后我爸重新装修的。房本上的面积是117.5平方米,三居室。我父亲他在2010年购买的,那个时候比较便宜,一平差不多4500块,加上装修乱七八糟的我记得一共花了63万。

后来我和我爸妈他们就一直居住,然后在去年7月份的时候我们这里发布了一个征收公告,好像是修高速路要占地拆我们的房子,但是我父母觉得这个补偿的方案不是非常合理,所以就一直没有签拆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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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问李女士这个补偿方案是怎样的,给你们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李女士说道:“因为我之前也查过相关的法律条例,我看有个国务院590号令,上面写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要参照周边房价的,我们这周边房价现在大约6000块一平,但是征收方给的补偿标准是4800元一平,奖励什么的也没有,总得算先来还没我们之前买房装修花的多呢。我跟征收方的人协商了很久但也没有提高,所以一直没有签协议。

没签协议被作出补偿决定

然后到今年10月24号吧,就前两个月的时候,负责房屋征收的这个县政府就给我们家出了一个征收补偿决定的通知,收到补偿决定后我父母就找他们去了,但是征收方还是不同意我们提出的补偿条件。我想咨询一下现在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给李女士讲道:“首先您的法律意识很好,您说的也没错,这种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不得低于周边类似商品房的市场价的,征收方给的补偿明显偏低。

但是就目前来说您家已经在10月份收到征收补偿决定,这个补偿决定后面应该也注明了您的维权期限,行政复议要在收到之后60天内提起,行政诉讼要在收到之后6个月内提起。如果你们不在这期间采取法律措施维权,那么政府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司法强拆了,到时候补偿标准还是4800一平。所以你们现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果对这个补偿决定中的金额不满意,就必须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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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接着说道:“律师还有个事情我得给您说一下,就是我看条例上有写可以让我们拆迁户们自己选择补偿方式,如果货币补偿不满意我们是不是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律师告诉李女士:“这是肯定的,征收补偿必须让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都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征收部门都不得剥夺被征收人的这项权利。”

李女士说:“我们这里就只有货币补偿这一种方式,没有条例上写的产权调换,他们好像连安置房都没建。”律师说道:“那肯定是违法的,这下您打官司就很容易了。”

又针对案件沟通了一阵后,李女士添加了律师的联系方式,因为她家距离北京不是太远,所以李女士决定和家里人沟通一下,找个时间带上材料来律所和律师见面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