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
拆迁成为了城镇更新和发展的
重要一环
扬州最近又发布新一轮
拆迁、安置公告
涉及邗江、广陵、江都
快看看有没有你家~
邗江区
扬邗征告字(2026)第8-1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2026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地块01
二、征收土地位置
汊河街道运西村黎庄组范围内。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汊河街道运西村黎庄组0.1500公顷,其中耕地0.1500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扬邗征告字(2026)第8-2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2026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地块02
二、征收土地位置
汊河街道镇属范围内。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汊河街道镇属0.0854公顷,其中耕地0.0755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扬邗征告字(2026)第9-1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6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 地块01
二、征收土地位置
甘泉街道双塘村曹下组、沟圈组范围内。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甘泉街道双塘村曹下组1.0377公顷,其中耕地0.8445公顷;
甘泉街道双塘村沟圈组0.0542公顷,其中耕地0.0341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扬邗征告字(2026)第9-2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6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 地块02
二、征收土地位置
甘泉街道双塘村胡庄组、花庄组、瓦房组范围内。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甘泉街道双塘村胡庄组0.0976公顷,其中耕地0.0856公顷;
甘泉街道双塘村花庄组0.9270公顷,其中耕地0.4931公顷;
甘泉街道双塘村瓦房组0.4550公顷,其中耕地0.1587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扬邗征告字(2026)第9-3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6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 地块03
二、征收土地位置
汊河街道建华村潘庄组、朱桥组范围内。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汊河街道建华村潘庄组0.0077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
汊河街道建华村朱桥组0.0186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扬邗征预告字〔2026〕1035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汊河街道明星村蔡港组、毛圩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征预告字〔2026〕1036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汊河街道明星村蔡港组、陈庄组、毛圩组、汪圩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征预告字〔2026〕2022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津街道新华社区。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征预告字〔2026〕1025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杨寿镇宝女村村属、吴庄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征补安置〔2026〕1021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村属、郑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邗江区(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邗政规〔2026〕1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91.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64.05万元/公顷;
农用地45.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3.0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邗征补安置〔2026〕1022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墩留村村属、公路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邗江区(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邗政规〔2026〕1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91.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64.05万元/公顷;
农用地45.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3.0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邗征补安置〔2026〕1023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瓜洲镇瓜洲村郭庄组、西张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邗江区(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邗政规〔2026〕1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91.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64.05万元/公顷;
农用地45.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3.0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广陵区
扬广征预告字【2026】22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村属、联合村新庄组;田庄村田庄四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广征预告字【2026】23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村属;田庄村田庄四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广征告字〔2026〕第3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2026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安置人数
扬广征补安置〔2026〕19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头桥镇红平村红桥十一组、红桥十二组,迎新村乾丰十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邗江区(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邗政规〔2026〕1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91.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64.05万元/公顷;
农用地45.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3.0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广征补安置〔2026〕20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沙头镇晨兴村一组、育新村通长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邗江区(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邗政规〔2026〕1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91.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64.05万元/公顷;
农用地45.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3.0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广征补安置〔2026〕18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李典镇李典村后高组、永一组、永二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该地块拟实施成片开发征收土地,广陵区人民政府已出具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的说明,本次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可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邗江区(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邗政规〔2026〕1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91.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64.05万元/公顷;
农用地45.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3.0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广征补安置〔2026〕21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典镇李典村丁家组、后高组、际一组、永二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该地块拟实施成片开发征收土地,广陵区人民政府已出具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的说明,本次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可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邗江区(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邗政规〔2026〕1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91.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64.05万元/公顷;
农用地45.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3.0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江都区
扬江征预告字【2026】11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因公共利益需要,该地块拟实施成片开发征收土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丁伙镇锦西村银坝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广征预告字【2026】23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因公共利益需要,该地块拟实施成片开发征收土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桥镇星星村村集体、孔巷组、刘姚组;兴港社区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这次的征地拆迁
快看看有你家附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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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邗江区人民政府
广陵区人民政府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江都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曾青、古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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