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是以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 COPD)、支气管哮喘为代表的一系列疾病,在我国患病人数接近2 亿。COPD和支气管哮喘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具有高致残率、高病死率和高疾病负担的特点,患病周期长、反复急性加重/发作、有多种合并症,严重影响患者的预后和生活质量。

为推动我国呼吸学科的发展,完善呼吸学科建设、运行及人才培养的规范化体系,发挥药学服务在呼吸系统疾病诊疗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合理用药, 中国药学会药学服务专业委员会联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共同设立了“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咳喘药学服务门诊项目”(CWPC) 。

为进一步规范 CWPC 工作,提高药师对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药物治疗管理的能力,中国药学会药学服务专业委员会参照PCCM规范化体系建设标准,运用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制定了CWPC规范化建设标准。CWPC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促进学科内涵发展,对提高临床药学水平,尤其是新冠疫情爆发后,呼吸系统传染性疾病防控和救治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建立CWPC是进一步转变药学服务模式,提高药学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将促进药学学科与临床学科的团队合作,充分发挥各自学科优势,不断优化医疗机构咳喘慢病管理模式,有利于患者正确、合理使用咳喘治疗药物,提高依从性,改善治疗效果,减轻就医负担,节约医疗资源。 当前,我国 CWPC 建设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缺少国家层面权威的规范性指导文件和评价指标体系,导致各地建设标准不一、药师资质不一、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为推动 CWPC 的高质量发展,中国药学会药学服务专业委员会根据《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 号)、《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评定标准2.0》(中国医师协会)、、《咳喘药学服务门诊验收标准(试行稿)》、 《咳喘药学服务评估专家指导意见(试行稿)》(国药会函〔2020〕133 号)、520 号)等文件,制定《CWPC 规范化建设标准》。标准包括组织建设、服务过程、质量管理与改进评价三部分内容,拟为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 CWPC、提高咳喘药学服务水平、规范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药物治疗提供指引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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