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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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评审程序】逐级遴选
【活动等级】省级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对口学科】思政学科
【活动名称】2025年广东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思政课优质课程建设申报
【参加对象】思政教师
【活动形式】课程
文件全文:
一、优质课程建设申报遴选安排
(一)申报遴选课程范围
1.小学申报范围:《道德与法治》课程,申报课程为小学阶段其中一年开设的课程。
2.初中申报范围:《道德与法治》课程,申报课程为初中阶段其中一年开设的课程。
3.高中申报范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政治与法治》《哲学与文化》4 门必修课。
4.中职学校申报范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哲学与人生》《职业道德与法治》4 门必修课。
(二)申报名额
1.每所学校限报1门课程参与评选
2.每个地级以上市可推荐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段各不超过5门课程。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程负责人资质
课程申报负责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中级职称三年以上,并且获得以下教学奖项之一: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排名前10);省级各类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各类思政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参加过省级中小学、中职学校思政课优质课程建设的负责人及课程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2.教学水平要求
申报课程要能够体现新时代教育教学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资源:体现我省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思政课程改革精神,教育教学效果受到广大学生和同行的好评;申报的课程有较好基础,在本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较强的辐射功能和推广意义。
3.条件保障
申报课程所在学校,要高度重视思政课程建设工作,能够为入选的优质课程按照 1: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
4.课程团队要求
申报课程所在学校需建立起以该课程负责人为组长的教学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小学不少于3人)。组成人员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研究水平。
5.基础资料要求
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授课教案、教学课件、习题、实践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基本具备上网条件。
(四)申报材料
1.思政课优质课程建设申报表1份。
2.课程申报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
(1)课程申报负责人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申报表上填写的主持的教学、学术研究课题立项书;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教学、科研表彰、奖励证书;中级职称的课程申报负责人需提交所获得教学奖项证书。
(2)申报表上填写的教学团队成员(课程申报负责人除外 )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教学论文,获得的教学研究表彰奖励证书
3.课程申报负责人5分钟个人汇报视频和课件,课件为个人汇报的主要内容(以U盘形式提交)。
4.课程申报负责人讲授的所申报课程的一个课时现场教学录像和课件1套;如有在教学中插入视频或其他形式的微课,还需上交该视频或微课。课件与教学时间相当;课件可在 Windows 环境下脱离制作环境独立运行;课件的音频、视频须支持通用的播放器在系统默认的解码器下播放(以U盘形式提交)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课程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所在学校组织评审后逐级向当地教育局申报;
3.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评审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推荐(省属中小学、中职学校可直接报送);
4.省教育厅委托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开展评审,评出2025年优质建设课程名单,并予以资助。
二、实施过程
(一)培训提高。省教育厅委托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优质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研究探讨有效建设举措,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检查指导。在建设期内将对思政课优质课程建设所在
学校领导是否重视、保障是否有力、团队是否精良、改革是否有效、效果是否明显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安排专家团队具体负责到人、指导到位,切实提高建设效果。
(三)中期汇报。优质课程建设满1年,将召开中期汇报会,由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建设规划、建设措施、辐射效果和阶段性成果等进行汇报。
(四)组织验收。优质课程的建设周期结束后,将召开验收会,组织专家听取优质课程负责人作课程建设的总体情况汇报、教学资源演示、答辩。
(五)经费资助。省教育厅将对每门优质课程在2年建设期内分期给予专项建设经费资助2万元。其中,入选后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建设满1年进行中期考核,考核通过再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考核不通过将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予拨付;建设满2年进行验收,验收不通过将限期1年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如最终验收不通过,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追回专项建设经费。
三、建设目标
(一)课程开设。课程开设的课时按照《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中各学段的课时量,开齐开足思政课课时;课程开设的形式体现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教师主导与学生参与的有机统一;课程开设的内容实现统编教材、主题活动、社会热点、地方特色、日常生活等多方面的有机融合。
(二)课程资源。立足学生发展实际,注重资源的典型性与
适切性、注重知识性与价值性有机统一,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校本特色的思政课程,形成兼具政治性、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趣味性的教学案例库、教学素材库、优质课件等课程资源。
(三)教学团队。团队所有成员参加思政类培训不少于2次;团队的校外教学观摩或交流研讨不少于4次;鼓励团队成员进行思政教育专业第二学历,在职攻读思政教育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鼓励团队成员积极申报有关专项研究课题。
(四)学生表现。小学、初中学校参照《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 年版)》中的核心素养与各学段目标评价学生思政课程的学习表现;高中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 年版 2020 年修订)》中的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评价学生思政课程的学习表现;中等职业学校参照《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20年版)》中的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评价学生思政课程的学习表现。
(五)家校社协同。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常态化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深入与广度,依托家庭、社会等多方力量拓展思政课的实践体验,对学生产生积极的正向引导作用。
(六)教研成果。思政类的教学/学术研究课题,或公开发表的教学/学术论文,或地级以上市的教学/学术奖励不少于3 项。
(七)课程辐射与推广。形成一系列可推广、可复制的课程建
设经验,并在本校或其他学校的思政课程教学实践中得到推广与应用。同时,搭建课程共享与交流平台,推动优质课程建设的可持续性与常态化。
四、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
申报表格(附件1)由优质课程建设负责人填写,经学校及所属教育局批准、盖章后,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将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相应中心邮箱(申报表命名为“优质课申报:地市名+课程名”,汇总表要求提供 WORD 和PDF 版本);同时,将纸质材料(1 式5份,采用 A4 纸张打印)和U盘1份(个人汇报视频和课件、教学录像和课件)于2024年12月30日前邮寄至相应中心。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寄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 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树人楼 301 室,联系人:朱圣炜,17512955194:电子邮箱:mec@gdei.edu.cn。
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寄信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 293 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工业中心 7楼 711房,联系人:刘欣绮,15814831275;电子邮箱:gdzzdy@gpnu.edu.cn。
附件1/2/3
附件完整版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
附件1-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中职学校思政课优质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编辑 EDITOR
不思考的思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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