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及《甘肃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陇西县公安局决定于2024年12月5日起试用辖区G310国道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2024年12月16日正式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车辆超速、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查处,现将交通技术监控安装位置通告如下。
一、测速地点:
1、定西陇西G310国道上行1670公里995米固定测速设备。
2、定西陇西G310国道下行1670公里995米固定测速设备。
二、限速标准:
测速路段采用不限车型限速,G310国道1670公里(药都大道段),机动车行驶不得超过60KM/h。
特此通告
陇西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5日
陇西圈子法律顾问
来源:陇西公安 陇西圈子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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