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道路交通监控点位的公示
为提升我县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在我县辖区内启用新增1处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停放、违反禁止标线、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车道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抓拍的点位公示如下:
电子监控设备名称
电子监控设备位置
限速值
105国道城西乡下石口进城测速卡口
京珠线(105国道)1413公里460米
60km/h
此次公示的电子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12月11日正式投入使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太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来源:太湖县政府网,本文内容为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私信删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