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为保障我县公共利益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范围位于楼山乡鹿角村,拟征收集体土地0.7587公顷。具体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用地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

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五、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13日。

附件:用地项目位置图

永和县人民政府

220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