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新闻,特朗普在和加拿大总理特鲁多会面时,开玩笑地说了一句,或许加拿大应该成为美国的第51州。
很多网友,心里都有一个疑问,加拿大实力这么弱,又和美国一样,主体是白种人;偏偏国土面积这么广阔,各种资源这么丰富;最关键的是,还离美国这么近。这就像“小孩子抱金砖,走在大马路上”一样,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这么多年来,美国没有吞并加拿大呢?
事实上,美国并不是没有尝试过征服加拿大。早在18世纪,美国还没有正式独立,准确来讲,还不能叫美国,只能说是北美十三州。
当时,北美十三州正在打独立战争。可能是为了分散英国的精力;也或许是因为,英国在加拿大实施的《魁北克法案》,规定了魁北克辖区,应当包括密西西比河流域往西的地区,以及今天的俄亥俄州,这阻碍了北美十三州的“西进”。
于是,北美十三州当时的决策机构——大陆会议,决定出兵加拿大。但没想到,他们的军队,都是些没怎么没打过仗的民兵,后勤供给也没有保障,根本打不过训练有素的英国正规军队。不出意料,第一次“入侵”很快就失败了。
不过,北美十三州并没有死心。不久之后,美国通过了《独立宣言》,正式独立了。1812年,趁着英国和法国,打的不可开交,美国挑起了战争,第二次出兵加拿大。
当时的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逊说,必须将英国势力彻底赶出美洲,由美国来控制整个北美大陆。这在后来,被美国人称为“昭昭天命”。因为美国人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天然负有领导世界、拯救世界的责任。
但讽刺的是,这次“入侵”,美军败得更惨了。不但进攻被打回来了,还被一路反推到了华盛顿,连总统府都被对方一把火烧了。美国人只能将总统府全部刷白,这就是“白宫”称呼的由来。
这两次失败,也让美国意识到了,加拿大不好打。于是,美国调转枪头,开始欺负墨西哥这个软柿子了。
再之后,美国经过上百年的韬光养晦,终于崛起了。但这时候,美国已经有了更隐蔽、也更温和的控制手段,就是通过经济、贸易、政治等,让加拿大变成美国的“附庸”。这样子,美国既可以获得加拿大的资源,又不用承担加拿大的管理、防御等成本。只有好处,没有负担,美国自然就不想吞并加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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