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媒体发布的新闻说:2024年12月5日,一女子发布视频称,其在广东深圳一写真店拍摄写真的过程中被诱导拍摄私密写真,并被摄影师碰到胸部、背部、肚子等私密处。

2024年12月6日,涉事写真店工作人员表示,涉事摄影师已被辞退。同日,当事女生表示,已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告知她到现场进行调解的通知。

多个社交媒体平台给这件事上了热搜,微博的关键词是#女生遭诱导拍私密写真被碰隐私处#, 百度的词条是 “诱导女生拍私密写真的摄影师被辞”。

这件事情看起来很难评,但细想一下还是可以寻些逻辑来说几句。

网上舆论是毫无意外的两种观点,就微博上两条观点对立的热门高赞评论先看一下。

“如果你未满十八周岁,你说是摄影师怂恿你我能勉强接受,但你是成年小姐姐了,你有自主行为能力啊,你肯定是自愿才会拍的,成年人装无辜,摸和碰分不清?不然你当时怎么不投诉或者报案呢?还说是事后想想不对劲儿?是不是滑稽呢?”

另一派看起来很义正言辞的观点认为:

“商家诱导女生拍私密写真,甚至摄影师还触碰女生隐私处,这一行为简直令人发指!这是不是性骚扰呢?女生经不住诱惑,会不会落入魔掌。虽已辞退摄影师,但这绝不是事件的终点。此类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商家管理的严重漏洞和职业道德的沦丧……”

文字太长就不全部放出来了,不出意外的话,这位“百花香帅”的评论应该是用AI写的。

就事论事来讲,我倾向于支持前者。当然,前一种说法很容易产生男女对立情绪,所以需要我们先搁置“受害者有罪论”的先入为主,从这件事本身来聊一聊。

我的第一反应是,女生去摄影机构拍写真、甚至是拍私密照这种事,首先一定是女生本人同意,这件事中的女生首先是个消费者,她去拍写真的行为是主动的。

其次,有人说男摄女摄的问题,摄影师是男是女应该在拍摄前就确定了,如果女生不同意男摄这事就进行不下去,所以事情到此应该基本无争议。

问题的重点是摄影师是否有“诱导”的行为,并且这个“诱导”的动作是如何完成的。

摄影师被辞退,他本人目前并未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出来回应这件事,只能根据事情发生的场景和我们过往的消费经验来做些猜想。

我想摄影师如果存在“诱导”,情形无非以下几种:

一种是给女生拍私密写真的费用会更高,摄影师用些夸赞女生的“甜言蜜语”引导女生进一步消费,就像你去理发店剪个头发,理发师会劝你焗个油烫个头是一样的道理。

一种是女生个人形象确实很好,摄影师出于追求美的目的劝说女生拍摄展示身体的私密写真,这在现在的社会确实也真的不算个什么事。

另外还有两种涉嫌犯罪的情形:摄影师拍摄照片后留下底片在网络上进行出售牟利,或者摄影师根本就是个咸湿佬,想借摄影的名义搞些猥琐下流的事。

但无论是哪种情形,前提一定是女生个人要表示同意,因为她是花钱去拍摄写真的,这和因为利诱或者胁迫被拍裸照有根本上的区别。

2019年有个Coser叫浆果儿的事件相信有人还记得。

浆果儿事件中作恶的摄影师“工口胡子”是以支付高额报酬的方式诱导浆果儿进行拍摄,后来又伙同他的老婆一起,以公开这些私密照片和视频的方式威胁浆果儿实施连续作恶。

用钱“诱导”然后进一步“威胁”,这和女生主动去摄影机构消费拍摄的动因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

更重要的是,浆果儿那年才16岁,属于半熟少女的未成年,并且平时热爱二次元,明显心思幼稚单纯,对社会的险恶缺乏基本的认知,因此而落入了魔爪。

至于今天这件事中的女生,除非她也是未成年人,否则以一个正常女性对拍摄私密写真这种事应该有最起码的认知,尤其是面对一位男摄的情况下,被揩油甚至猥亵的风险确实是高度存在的。

其次,摄影师在拍摄的过程中碰她“胸部、背部、肚子”等身体部位的行为是否构成猥亵也是有争议的。拍摄过程中摄影师为了获得更好的创作成果,以语言或动作进行姿势和体态、神情的引导是存在的,具体要看触碰的尺度有多大,和是否涉嫌故意。

如果这位“被诱导拍摄私密写真”的女生认为摄影师的行为涉嫌猥亵和性骚扰,那么她第一时间应该做的事是报警,而不是上网发视频来诉说这件事。

并且最终来处理这件事的主管部门也应该是公安机关,而不是解决消费纠纷的深圳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以,这件事到底是属于消费纠纷还是治安事件,很值得仔细去推敲一下。

如果当事女生只是对消费不满意而去市监局投诉,并且在网上诉说被摄影师触碰隐私部位这样的言论来对商家形成压力,那这件事就有点冤枉被辞退的摄影师了。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基于有限信息的推断,实际情形我们还是蹲一个后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