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通过本报热线968820反映,同一种药品在不同的药店经常出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为何会出现这一现象,决定药价的又有哪些因素?连日来,记者走访调查并采访相关部门后获知,药品定价不同,与进货渠道、人力与房租成本、促销手段等多种因素有关。
走访
同一药品 不同药店差价四五元
记者在外卖平台上发现,药品同品牌同规格但价格不一样,规格为10g×9袋的999感冒灵,有的药店仅售10.7元,有的药店却卖到15.8元。而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0.4g×24粒的价格在不同的药店也不一致:有的药店售价29.6元,有的药店要34元。
“我经常发现,同种药同个品牌同个规格,在不同药店买,价格就是不一样。有时差一两元,有时却能差好几元。”市民赵女士说,如果反复货比三家,又挺费时间和精力的。市民吴先生也有同感。他说,他家附近的药店和单位附近的药店,价格就有比较大的差异,“可能是房租、人工等成本不一样导致的。但对消费者而言,同样的药品,肯定希望价格能一样”。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湖滨南路附近的一家药店,发现这里的双黄连口服液10ml×10支售价为18.5元,而在湖滨北路附近的另一家药店,同规格同品牌的售价为19.3元,外卖平台上同款口服液价格大多在19元至21元之间。
商家
定价多少与进货渠道成本等有关
湖滨南路附近一药店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定价略低有一部分原因是进货渠道不同,有的与药品供应商存在长期合作,进货价格较低,相对便宜。
禾祥西路附近一药店负责人王女士说,有些药价较低,是药店的一种促销手段,降低价格才能在外卖平台更容易吸引顾客下单。“药品一样的前提下,顾客肯定会倾向于选择便宜的。”王女士说。
此外,不同药店的人力成本以及店租,同样会影响药品定价。记者在同安环东海域附近的药店发现,该药店许多药品的定价都比岛内的药店略低些。该店负责人吴女士说,这是因为他们的店租以及雇佣员工的成本都相对较低。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王先生介绍,依据现有药品价格管理法律法规,除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大部分日常用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同药店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成本等自主制定零售价,只需做好明码标价即可。
(厦门日报记者颜哲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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