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游戏账号充值19万余元后,账号主人以6岁儿子的名义起诉网络公司,称系小孩所为,要求退款。但随着庭审证据浮出水面,并不能证实涉案充值行为系小孩所为。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此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24年2月,6岁男孩小新(化名)成为了一宗案件的原告。在爸妈帮助下,他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广东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称其借用爸爸手机游戏账号充值19万余元,请求法院认定该行为无效,要求该公司退款。
小新爸爸说,2023年7月,因为小新喜欢看动画片和玩游戏,他就把一个不常用的手机给了小新用。在家里大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小新为游戏充值19万余元。2023年10月,他才发现此事。小新是偷拿爸爸的身份信息绑定了实名认证。家里多次找游戏平台申请退款,均被拒绝,理由为该账号系成年人实名认证,充值需密码支付。
网络公司则辩称,后台查得案涉游戏账户实名为小新爸爸,消费用的是小新爸爸的手机和支付账户。案涉游戏是军事类,玩家绝大部分为成年人。该账号存在大量涉“喝酒”“做生意”“上班”等成年男性特征言论,从未出现“上学”“做作业”“动画片”等小孩特征言论。大量言论在上学日白天发布,充值时间在深夜及凌晨,不符合小孩的行为特征。即便存在小孩参与消费的可能,该公司已严格按国家要求采取防沉迷措施。小新用的手机自带“儿童模式”的未成年人保护软件,家长可设置小孩可使用的APP范围、时长等。即使存在小孩参与可能,家长未妥善管理其身份信息、手机设备、支付密码,存在重大监护失职,应对小孩的消费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游戏虚拟服务一经体验无法退还,不具有退费基础。
小新爸爸则表示,那些成人特征言论不是他的,也不知道怎么来的。确有监管不到位,可能小新知道了支付密码,小孩请假在家玩也很容易。
法官向小新本人了解情况。小新说,他以前看爸爸在玩这游戏,于是就和爸爸一起玩,大概玩过50次。该游戏不充值也可以玩,他没输过密码,没有充值,也不会在游戏中发言。
不能确认系小孩充值,诉请被法院驳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本案关键在于案涉充值行为是否为小新本人所为。首先,案涉游戏账号是小新爸爸注册的,父子一起玩过,并非只有小新单独使用。其二,从充值记录看,多笔消费发生在上学时间、深夜及凌晨时间段,不符合小孩的行为特点和作息规律。其三,游戏充值需输入密码,小新本人确认其玩游戏时无需也未输入过密码,可认定小新未进行充值。其四,小新说其玩游戏时不会发言,而小新爸爸对案涉游戏账号的成年人特征的言论并无合理的解释及说明。案涉充值次数多、金额多,小新爸爸表示不知情,明显不合常理。
综上,法院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充值行为系小新本人作出,对充值19万余元系小新实施的说法不予采信,驳回小新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无上诉。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承办该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法庭方琪芬法官称,案中,对于到底是谁为网络游戏进行了高额充值,网络公司与玩家一方各有说法,不管其中是否有其他隐情,法院最终是根据证据依法裁判。但因为网络游戏产生了高额花费,对于玩家的家庭确实是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网络游戏虽能一时放松身心,但需适时适度,更需要家长带头,养成家庭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健康娱乐氛围。
采写:南都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黄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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