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12月11日,《新华每日电讯》发表题为《堵住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的漏洞》的评论。

一段时间以来,培训机构卷款跑路”事件频上热搜,涉事的不乏全国连锁培训机构,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近日召开的全国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要求,严肃查处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恶意闭店”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广大家长对此充满期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需求不断升温。不少家长为孩子报篮球班、绘画班、舞蹈班等课外班,希望孩子能够锻炼体魄、培养兴趣、拓展视野。但频频出现的培训机构突然闭店“跑路”现象,损害了家长和学生权益,也不利于非学科类培训行业长远发展。

当前,培训机构广泛采用“预付费”的收费模式,培训机构往往向家长一次性收取较长时间的培训费用,而一旦经营不善或资金使用不当,就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进而闭店“跑路”的情况。有些不法商家甚至与“职业闭店人”串联,变更法定代表人,短期经营、快速圈钱再“卷款跑路”。今年10月,北京市通报打击“职业闭店人”行政处罚全国首案,向不良企图者发出严正警告。

早在2022年,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要求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但记者调查发现,许多消费者对这一规定并不知情,且不少培训机构“揣着明白装糊涂”急于“挣快钱”,明确表示没有低于3个月的课程,违反政策规定一次性收取高额费用。此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执行层面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与此同时,监管执法责任“不明晰”也导致群众维权困难。不少网民反映,一些部门接到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的投诉或报案后,认为自己部门的职责有限,相互推诿、“踢皮球”,建议找上门来的消费者再去找其他职能部门。

群众痛恨什么,就该坚决整治什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堵住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的漏洞,需多方合力。

首先,监管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依法处置违反相关规定的培训机构;其次,针对一些培训机构引入“职业闭店人”、以侵占消费者钱财为目的的“跑路”行为,应依法予以打击;再次,消费者协会可以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降低个体消费者维权成本;最后,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防风险意识,对于预付式消费要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