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这一危险且违法的行为,宛如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潜伏在道路之上。饮酒后的驾驶者,他们的判断力、反应能力以及对车辆的操控能力都会大幅下降,仿佛被一层迷雾遮住了双眼,失去了正常驾驶所需的敏锐感知和精准操作。
在酒精的麻痹作用下,他们的大脑变得迟钝,视线变得模糊,手脚也不再协调。原本轻松应对的路况,此时却成了难以跨越的障碍。每一次酒后驾车的冒险,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极度漠视,是将无数家庭的幸福置于悬崖边缘的疯狂举动。
不知有多少悲剧因这一鲁莽行为而发生,多少无辜的生命在瞬间消逝,多少美满的家庭因此破碎。只可惜,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使得这样的疯狂行为依然屡禁不止。
12月11日01时39分许,西昌市建昌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12 月 12 日,西昌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经查,王某某(男,30 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自西昌市建昌路牌坊方向行驶至与正义路交叉路口之际,将正在人行横道上横过马路的 3 名行人撞倒,致使 3 人经全力抢救却终告无效死亡。经检测鉴定,王某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 25.1mg/100ml),且已排除毒驾嫌疑。
目前,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事故调查以及善后工作正在进一步有序开展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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