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明)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反馈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成效评估结果的通知》,根据评估结果反馈,陕西参加评估的7家文化文物单位中有4家评估等级为一级。
根据《通知》中的评估反馈结果,陕西历史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汉景帝阳陵博物院、西安博物院评估等级为一级,西安碑林博物馆评估等级为二级,陕西省图书馆评估等级为三级,陕西省美术博物馆评估等级为四级。文化和旅游厅(局)、文物局将持续加大对试点单位的支持和指导力度,研究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举措;同时确定提升期为一年,期满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验收评估,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将不定期开展试点成效抽查复核。
《通知》指出,将按照《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成效评估办法》要求,对评估等级为一二级的试点单位进行经验推广,形成良好示范,并在有关工作项目中予以政策和资源支持,推动评估等级与单位绩效考核成绩挂钩;督促评估等级为三级的试点单位,按照评估意见进一步完善管理、提升成效;督促评估等级为四级的试点单位,按照评估意见制定提升措施、开展提升工作,限期逐项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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