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案件会处理很久,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敦煌市法院真是为游客办了实事!”王先生通过电话连连向敦煌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赵法官表示感谢。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024年10月3日因王先生想在敦煌市鸣沙山旅拍留念,便在景区附近某摄影工作室选定了一组599元的写真并在当天完成拍摄。2024年10月6日摄影师向王先生的发送照片让其选照片精修,结果发过来的几十张照片让王先生均不满意,王先生当即与摄影师协商沟通,摄影师却表示没办法补救,便向王先生退了200元后拉黑删除王先生微信。于是王先生向敦煌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还剩余款项,敦煌市法院工作人员审查后将案件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赵法官接到诉调对接中心分流的案件后,当即通过“多元调解”APP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并归纳争议,针对双方照片质量以及服务情况存在的争议,赵法官线下走访敦煌市文旅局、敦煌市旅拍协会了解行业标准,同时兼顾商家的妆造、拍摄等成本,综合考量后,通过“多元调解”平台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线上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商家按调解意见向王先生退还300元。

法官寄语:旅拍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给游客带来了全新的消费体验,深受广大游客喜爱,游客作为消费者在选择旅拍店后应尽量签署合同,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价格、拍摄内容、退款政策等细节,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吕磊)

来源:敦煌市人民法院